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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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技术呈多样性、复杂性、多变性特征,人们对能实现互联互通的规则需求也在增加,标准化恰好满足了这一要求,可以说标准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标准化通过技术优化,提高了生产效率;通过简化产品种类,提高了规模经济性;通过可靠的质量预期,降低了交易成本;通过兼容,扩大了网络效用。
  标准化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但作为“标准化”结果的“标准”不仅是提高效率的工具,也是利益分配的手段。标准可以作为进入壁垒,维持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标准可以作为歧视手段,划分市场,攫取消费者剩余;标准可以作为先动优势来源,维持技术领先地位。标准作为竞争的工具,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性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国外对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研究相对的成熟,已经有相当的判例;而我国对利用标准展开竞争、限制竞争的研究还远远不足。
  本文对国内目前研究较少的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如何规制进行探索性研究,通过对发达国家相关成熟经验的借鉴,结合目前我国对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现状,提出通过完善反垄断法制度体系来规制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行文的。第一部分:标准化与市场竞争的一般关系分析。本部分通过对标准化相关概念的界定,让读者对标准化相关活动有一个形象的认识。然后分析标准化对市场竞争的利弊影响。同时还针对知识经济背景下,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结合对市场竞争影响做了特别的说明,尤其是对市场竞争产生的负面影响做了说明,为后文做铺垫。第二部分: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
  本部分首先对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概念进行了界定,提出本文讨论的限制竞争主要是反垄断法层面的。然后通过三大经济垄断形式,对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的常态和样态进行了介绍。第三部分: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规制难点问题分析。由于标准化垄断本身是一个很复杂问题,对其进行法律判定非常困难。因此在本部分笔者主要通过对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判断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提出一般要使用合理原则进行考察。由于标准化往往与知识产权有关,在进行反垄断法判断时对相关市场界定是个难题,学术界还没有一致的结论,笔者在本部分对标准化中的相关市场如何认定做了探讨。最后笔者针对标准化中常见的拒绝许可现象,对违法性判断主要两个原则:关键实施原则和FRAND原则,进行的阐述。第四部分:国外规制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相关经验。主要通过对美国、日本和欧盟如何对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进行了总结,为后文我国相关制度构建提供经验。第五部分:我国规制标准化中限制竞争行为的现状以及相应制度完善。本部分通过分析我国目前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立法和司法现状,提出我国的应该构建一套专门的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事前的预防机制和事后的反垄断法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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