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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得相首匿”作为一项体现人性伦理和人文情怀的儒家思想在我国周代初现雏形,西方的容隐思想在古希腊时期也开始萌芽生长。“亲亲相隐”制度在历史上盛行长达两千年之后,却在建国后遭到全盘否定。与之相反的是国外的刑事法律中仍然存在亲属相互容隐的规定,我国港澳台地区也有相类似的制度。“亲亲相隐”是否是中西方哲学、伦理学、法学所共通并存的人类思想资源?早在先秦与古希腊时期,祖先是否就察觉了其包含着人性的光辉与价值?众多法治国家以及地区为什么选择将其纳入刑事法律范畴?在当今我国普遍处于信任危机、道德危机的困惑下,重拾这一原则对我国的刑事立法执法人性化、规范化究竟有怎样的意义?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历史与现实反差的思考,本文将比照我国传统的“亲亲相隐”制度,结合国外的立法规定,反观我国现有的刑事法律,探讨“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希冀这一制度能以崭新的面貌回归,投入刑事法律的怀抱,调整刑事立法的方向,缓和亲情与法律的矛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由六章构成。导言概述“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背景及含义。正文第一章“历史的轨迹——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发展历程”、正文第二章“中外法的暗合——国外‘亲亲相隐’制度的立法状况”以及正文第三章“传统的再现——港澳台地区‘亲亲相隐’制度的考察”,结合我国历代刑律中“亲亲相隐”制度的立法状况、国外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刑事法律中“亲亲相隐”的法律规定,对这一制度进行梳理、阐释,对我国容隐制度的发展演变进行了叙明;对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列举,揭示了这一制度的普世性、我国历史、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对待容隐制度态度上的高度一致性。正文第四章“制度的反思——从‘亲亲相隐’角度看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对我国现行刑事法律的现状进行了反思,通过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具体罪名,同时结合社会上出现的亲属犯罪案例,意图表达我国刑事立法执法思想的急功近利性,违反人伦亲情,为打击刑事犯罪,追求社会稳定不惜代价地毁灭家庭伦理的错误做法,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正文第五章“价值的体现——‘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性探究”探寻“亲亲相隐”在我国古代社会长盛不衰以及国外普遍将此制度纳入刑事法律范畴的原因,同时从法理、伦理、社会三个层面对其价值进行分析,欲图发掘“亲亲相隐”制度长期存在与发展的合理性。正文第六章“立法的启示——‘亲亲相隐’制度刑事立法之提倡”重点阐释笔者构建“亲亲相隐”制度重回刑事法律的想法,根据我国国情,提出将容隐制度以新面貌入律的立法建议。结语对全文进行了总结性论述,呼吁“容隐制度”早日回归,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展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