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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伴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机构投资者无论是规模、数量、持股比例等都得到了显著增长,逐渐成为资本市场上的重要力量。国外资本市场发展较早,关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研究比较成熟,相关的案例研究也较多。相比之下,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较晚,相关的案例研究依旧欠缺。因此,本文在此背景下研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主要研究工作包括:首先,本文参考了机构投资者和公司治理的相关概念,结合股权结构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几种常见的途径,为研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本文以大商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否决重组方案的事件作为案例研究的对象,对该事件按照以下时间顺序进行层层剖析:(1)深圳茂业开始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大商股份的股票;(2)深圳茂业在二级市场增持大商股份股票至举牌红线;(3)大商股份管理层紧急宣布停牌并提出重组方案;(4)大商股份管理层重新调整重组方案;(5)大商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商议表决重组方案,重组方案被否决。然后,本文研究了深圳茂业购入大商股份的动因和大商股份提出的重组方案被机构投资者否决的动因,以此说明以基金为首的机构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此基础上,后续进行了以下三方面的分析:(1)大商股份此次股东大会后几年的财务绩效,包括四个方面: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2)运用事件研究法分析了此次事件对市场的反应;(3)研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风险,分别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投机性强和能力有限。最后,通过以上对案例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三点结论:(1)机构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参与表决时,是在大商股份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情况下发挥作用的;(2)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是“用手投票”,而不是传统的“用脚投票”。机构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否决重组方案,是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结果;(3)该案例体现了机构投资者在公司重大事项上具有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作用。通过案例分析,本文主要得出以下几点启示:规范机构投资者运作;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