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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学者提出建立翻译学科以来,翻译理论研究取得了巨大发展。尤为引人注目的是,1990年苏珊·巴斯内特(Susan Bassnett)和安德烈·勒菲弗尔(AndréLefevere)在其合编的《翻译、历史与文化》一书中,第一次正式提出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问题。文化研究引领了翻译研究领域的浪潮,冲破了语言学派二元对立式封闭、静态的研究模式,为译界引入了许多新的理论视角,从而促成了翻译研究领域学术流派层出不穷的局面。进入21世纪,文化学热潮稍稍平息,一些西方学者倡导要站在理性的维度对翻译研究进行反思,进而提出了“翻译研究中伦理回归”的主张。这无疑将翻译研究导向新的研究维度,同时引发了一个值得研究、且亟待澄清的问题:“当代译者应该遵从怎样的翻译伦理”。鉴于翻译伦理的研究已经成为翻译理论研究的关注焦点,译者伦理为其焦点,本文试图借助伦理学中的一些相关概念及原理,运用哲学辩证法,论证译者伦理的内涵及其对翻译活动的影响,论述在全球化背景下当代译者应该遵循的伦理规范。译者伦理由译者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伦理和译者作为翻译从业人员的职业伦理两个层面构成。这两个层面的伦理都会介入到翻译活动中。由于这两个层面的伦理形成的背景不同,内涵有差异,使得译者常常处于二者相抵触的两难境地。本论文提出,当译者的个人伦理和职业伦理发生冲突时,要用既对立又统一的辨证方法处理。翻译职业伦理要求其成员忠诚于本职业。而译者在翻译实践中一味遵从个人伦理喜好,就会破坏翻译职业伦理的精神。因为,一方面,译者的个人伦理形成于具体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具有社会性;另一方面,伦理具有自律性和主体性。一个伦理意识淡薄的译者,很容易以个人的伦理喜好或出于某种目的来处理翻译中的具体问题,包括翻译文本的选择,翻译目的的确立以及翻译策略的选择。在翻译实践中,译者应时刻铭记其作为翻译职业成员的使命,即为促进跨文化平等交流做出贡献。作为跨文化工作的译者,不可避免要在源语和目的语所代表的不同伦理体系间做出选择。是遵从源文化还是遵从译入语文化既定的伦理规范,要以是否能促进各文化之间民主平等的交流为前提,以改善不同文化间的关系为宗旨,而不应该根据译者个人偏好的伦理观来决定。辨证地看待译者伦理观,就是要求译者将和而不同原则作为自己的文化立场,在翻译中对源文化负责也对异文化负责,既对翻译职业负责,也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