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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具有区域经济与商业地域特征,涉及公共管理理论、制度经济学、创新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开发区理论和企业管理等多种理论与分析方法,为应用学科提供了广泛的研究领域。 国外和其他地区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有大学和科研机构管理型、政府管理型、公司管理型和协会管理型,它们表现出相似的特点,如园区的启动和开发体制商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的多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企业创新体制的自发性和根植性。我国高新区管理模式主要有行政主导型、混合型和公司制三种类型。高新区建设早期往往采取行政主导型模式,进入正常运营后,混合型管理模式更加适用,公司制模式更适合于成熟的开发区。 本文以济南高新区为实例,研究高新区运营模式的转型问题。济南高新区建立以来发展很快,成为山东省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但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运营管理上的问题,包括融资渠道单一,财政投入压力较大;管委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资产经营效率较差;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较差,经营管理与资产所辖关系脱离;管委会与国资企业(即开发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清晰;管委会对国资企业的监管乏力;国资企业缺乏经营的整体性,业务模式不清晰。这些问题表明,济南高新区原有的管理与运营模式已不能促进高新区的进一步发展。 在政府推进开发区建设的过程中,要选择适当的管理模式并适时调整。济南高新区针对运营管理的问题,对国有资产运营模式实行了一系列改革,转变高新区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经营机制,政企分开,在管委会主导下实行国有资产的企业化运作。重组国资企业集团,管委会在各公司的资产划归国资企业集团并授权经营,理顺产权关系和资产管理关系,国资企业成为融资、投资、开发、还贷一体的运作主体,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管委会作为国资企业集团的出资者,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投融资等重大经营事项,同时管委会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对国资企业进行检查和服务支持。国资企业集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体系。通过转变,国资企业集团形成了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园区经营和投融资四大主营业务,各项业务有了清晰的经营目标。研究济南高新区运营模式的改革,能够为我国高新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