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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伤害的不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更是损害了国家公权机关的公正性,降低了其在公众间的威信。如何治理腐败,打击职务犯罪,是各国政府都需要面对的一个难题。随着近年来全球社会的发展、科技的提高、信息化、全球化的进程,职务犯罪的手段以及高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给职务犯罪侦查带来了更大的阻碍。本文运用了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论述了职务犯罪及职务犯罪侦查的内容,同时根据现有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出现的困难,结合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做一些个人的分析和探讨,为克服这些困难,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制度,提出了一些对于职务犯罪侦查改革的设想及建议。全文除引言、结论外,正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职务犯罪概述。对职务犯罪的概念、特点以及职务犯罪的国际趋势进行了论述。第二章为职务犯罪侦查及我国现行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概述。职务犯罪侦查存在着以下特点:1、职务犯罪侦查所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2、职务犯罪侦查普遍存在从人到事的特质;3、职务犯罪取证难。文中对职务犯罪的目的性也进行了表述。本文简要讨论了我国现行的职务犯罪犯罪调查制度。目前我国职务犯罪调查制度是反贪污贿赂局以及反渎职侵权局这两个主体。论述了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存在着以下特征:1、不是统一的侦查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3、职务犯罪侦查机关的司法特性不够明显;4、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受制于地方政府。第三章是论述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在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存在着这些问题:1:体制上不独立,受行政干预大;2、有小部分律师利用会见教唆犯罪嫌疑人串供、翻供、毁灭证据;3、查询信息无统一平台,延误办案时机;4、运用现代化侦查手段无法律支持;5、侦查手段落后、现代化侦查设备少;6、职务犯罪侦查队伍能力有待提高。侦查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对职务犯罪侦查起了很大的阻碍作用。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是因为:1、职务犯罪侦查机构管理体制不科学;2、立法上对律师的监督不够;3、没有一个专供检察机关侦查的查询综合平台;4、立法上对相关的技术化侦查规范考虑不够;5、现代化侦查装备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侦查人员;6、检察队伍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的侦查培训。第四章对香港的职务犯罪侦查进行了论述。香港廉政公署负责调查香港的职务犯罪,廉政公署直接对行政长官负责。廉政公署的行政事务是行政总部的责任,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公共关系处都在廉署下。香港的反贪法例由《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和《廉政公署条例》这三部法律组成。香港的廉政公署,在职务犯罪查办上比较成功,是因为其在制度上有一定的特点:1、地位高度独立性;2、运作的高度透明性;3、法律赋予权力大。香港的廉政公署取得成功,给我国大陆的职务犯罪侦查提供了一些启示。第五章是针对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中出现的问题,以一个一线职务犯罪侦查人员的角度出发,对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提出一些个人建议:1、从体制上改革,确保侦查权独立不受干扰。首先要建立一个独立的、专门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并且要对侦查制度程序上进行完善;2、从立法上,完善法律,清除漏洞,防止律师在执业中出现违法行为;3、建立一个专供职务犯罪侦查的大数据平台,让职务犯罪侦查能够利用大数据平台更加高效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在立法上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机关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让职务犯罪机关能够合法地用上技术侦查措施,将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权赋予职务犯罪侦查机关;5、提高现代化的技术侦查能力,给职务犯罪侦查机关配备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侦查设备,并且要配备充足的技术型的侦查人员;6、建立人才库,开展侦查培训,提高侦查能力。人才的使用很重要,必须要知人善用,发挥侦查人员特长,还需要开展切实有效的培训课程,防止培训只是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