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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所处的公共管理模式转变与治理结构转型的治道变革进程为背景,以分析志愿活动中的政府治道为选题,以政府的治道选择为分析因子,以公共物品的多元供给机制与政府的职能转移为切入点,以志愿活动领域为边界展开研究。本文立足于政府利益,以志愿活动为研究视角,旨在探究面对蓬勃兴起的志愿组织与志愿活动,政府应如何定位,如何作为,方能利用志愿活动的功能优势借以作为实施治道变革的途径之一,方能在政府和企业以外的非营利性的社会领域里实现“善治”。 首先对志愿活动进行概述,从而对志愿活动给出适合国情的界定,同时对志愿活动的相关研究理论的适切性进行评析。接下来通过对志愿活动的功能的分析描述其在公共管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并据此探讨可将志愿活动纳入治道变革进程的制度分析,进而以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可持续性为标准论述政府管理社会的合理界限,提出有限政府是当代政府治道变革的制度要素之一。最后,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政府在志愿活动中的治道选择,其中以个案分析现实中志愿活动的发展模式及政府与志愿组织间的合作与互动,并以此为路径,在合作主义理念下,辨析如何构建一个良性的合作模式与治道选择。就此认为:政府应立足国情,合理利用现有的制度安排,继续发展多元的志愿活动模式,并创造性地提出“国家合作主义”或“社会合作主义”都可成为实现这种和谐的手段,只有当政府切实规范了自身的行为,并且正视志愿活动的内在潜力,开展双方而非单向的运作方式,二者的合作与互动才能得以实现,一个良性的治理结构才能得以形成,对于政府而言,才能称之为一个成功的治道选择。 在研究活动中,采用逻辑推让式的规范性研究方法并辅以案例分析以加强实证性,立意为应然性的学理探讨,且着眼于本国国情。全文将经济分析法引入政府管理的研究领域,运用了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并以政府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物品理论、行为动机理论、IAPP理论、治道变革理论、合作主义理论等为支撑并辅以实证。同时,全文围绕主题尝试架构起一套新的研究政府治道变革的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