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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广西境内自然灾害和兵祸匪患交织在一起,灾情堪称严重。这一时期,广西的灾荒具有水旱灾害发生频繁、受灾区域广阔、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多种灾害并发、灾害危害严重、破坏巨大等显著特点,给广西各族人民带来了极其深重的灾难。面对灾荒,广西民间组织多渠道筹集救济资金,多措施并举进行救济。从成因上看,民国时期广西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抗灾能力低,战乱频繁,加上气候水文、地质、地貌和土壤植被等自然因素,共同构成了广西灾荒严重的原因。可以说,民国时期广西灾荒是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双重作用的结果。无论是以地缘关系为主要纽带的同乡会,还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宗祠,加上新兴的商会和近代从西方传入的慈善团体、宗教组织等民间组织,共同构成了民国时期广西民间救济之主要力量。这些民间组织,以自己独特的方式,通过施粥和赈谷、医疗救济、筹款捐衣、义务劳动和筹办义渡等措施,热心开展救助活动,促进了民国时期广西民间救济事业的蓬勃发展。在灾荒面前,社会各阶层、海内外人士纷纷出钱出力,借助于教会总部资助和自主创收、义演和义卖、政府补助和募捐等方式筹集救济资金,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持的团结互助精神。在民间组织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前线将士、难民、难童和其它灾民得到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关怀与安置。思想、政府、媒体和精英阶层等因素深深地影响着民国时期广西民间救济事。传统的仁爱思想以及宗教慈善理念交织在一起,成为影响民国时期广西民间救济的思想因素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等手段将政治因素渗透到民间救济当中。精英价层热心公益事业,起到了以身作则之作用。近代出现的报纸、刊物和电报等媒体,在拓宽灾情传播面的同时,也扩大了救济的社会影响,有利于筹集救济资金,成为民间组织、政府和社会民众三者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民国时期广西民间救济力量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既有传统的宗祠、同乡会等组织在发挥作用,又有近代出现的商会、西方的宗教组织和慈善团体等机构的积极参与。总体来看,无论是商会、同乡会,还是殷商富户、士绅阶层等等,结构较为松散,力量涣散,没有得到较好的组织;而宗祠,作为“在尊祖敬宗的感情下使家族结成一个团结凝聚的组织’也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封建宗法制度。以报纸为代表的近代大众传媒,积极报道灾情,呼吁捐款互助,倡导济困扶危精神,发动救灾运动,以独特的方式为广西民间救济事业做出了贡献。总而言之,民国时期广西民间救济对经济和社会结构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政府救济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民间救济灵活、便捷的特点使之成为社会良性发展的“润滑剂”。就个体而言,民间救济给予灾民衣食之需,减轻了民众疾苦;从整个社会来说,民间救济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救济机制,减轻了各级政府的救济负担和压力,缓和了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民国时期广西灾荒与民间救济问题进行专门而系统的研究,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中国灾荒史研究的内容,而且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然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积累相关救济经验,从而为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理论建设和工作实践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