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今,我国经济正在快速转型,伴随着一同出现的还有劳资矛盾,各种问题越发凸显,纠纷不断地出现,并不时会引发一些激烈的群体性劳资冲突。一些关于职工权益遭受侵害以及在心理遭受职业倦怠困扰等问题,都反映了我国在劳动关系上的不和谐。然而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它的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其他社会关系的稳固。“体面劳动”这一概念,被国际劳工组织首次提出后,立刻得到全世界的积极响应,它是以人为本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就要实现“体面劳动”,真正实现自我。 体面劳动是由英文“DecentWork”翻译过来的,这一概念在1999年由国际劳动组织首次提出,一经提出便得到了全世界的响应。此后,我国领导人也曾多次于不同场合分别提到这一概念。无论是国际劳工组织,还是我国各界,都对“体面劳动”做出了基本规定。基于马克思的人学思想,体面劳动就是能体现劳动者自由意志、符合“真善美”标准、可以实现自我价值的劳动。这种能够在劳动中肯定自己,感受幸福,发挥能力、体现自由、满足需求。 人在劳动中生成和发展,通过劳动来实现生命价值。真正能体现人本质的劳动是体面劳动。在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的态度日益成为影响劳动效率主要因素的当代,主体性意识有了很大提高,社会对于劳动者的价值和尊严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关注。劳动者不单需要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还需要满足精神需求。体面劳动推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塑造社会实践主体,这样一来,劳动者就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更好地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积极地实践体面劳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劳动安全、强制劳动、薪酬不公、就业歧视、社会保障、职业倦怠等等,这些问题仍有待解决,这与政府的体制政策、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以及整体的社会观念氛围脱不开干系。 实现体面劳动,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同时是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更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但这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国家、企业以及劳动者自身共同努力。政府与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人文关怀,切实实践体面劳动。同时,劳动者也要自主积极提升自我发展理念,提高综合能力,不断完善自身。如此,体面劳动才能在我国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