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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以来“二元化”的经济结构导致了政府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长期落后。“三农”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构想,这标志着我国步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阶段。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和最终目标,全面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为农民提供有保障的公共服务。本文以吉林省扶余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为调查研究对象,以经济、哲学、政治、行政管理等理论为依据,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逻辑关系入手,探索并研究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深入探讨并分析了农村基本公共供给的现状,并以扶余县农村为例,以相关理论为基础,针对扶余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对策。按此思路,本文首先概述了与本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论文的研究方法,对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又进一步对扶余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以此作为论文的理论基础。其次,对扶余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情况和农民的满意程度进行了调查,分析后认为:目前扶余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不高;基层政府的服务意识亟待加强;农村当地中小学的师资力量无法满足当地的教育需求;农民对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非常不满意;没有提供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无法广泛推广农业技术。再次,以扶余县农村的现状为例,针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问题,经过分析和总结,下列因素制约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基层政府行政理念缺失;地方政府财力不足,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基层政府整合资源的能力弱化;没有合理的农民诉求表达机制。最后,尝试性的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扶余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路径选择。认为一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科学制定建设规划;二是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表达机制;三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