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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冲突加剧,群体性事件频发。群体性事件参与的影响机制研究存在情感和利益两个基本视角,有学者指出:中国群体性事件逐渐凸显出非直接利益冲突的特点,开始由直接利益冲突转向非直接利益冲突。本文的主旨在于回应这一问题:从群体性事件数据总量来看,情感变量和利益变量是如何影响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以及这种影响是否存在着社会阶层差异。 本文基于CGSS2010的调查数据,主要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分析情感和利益对群体性事件参与的影响效应;二是引入社会阶层变量,通过交互项回归进一步考察社会阶层对情感、利益影响群体性事件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发现:(1)社会公平感和主观幸福感越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越小,但当纳入利益变量时这种影响不再显著;(2)当事件关乎自己的利益时,个体参与事件的概率远远高于没有利害关系的群体;(3)社会中层对主观幸福感非常敏感,而社会下层对社会公平感最为敏感,提升社会中层的主观幸福感和社会下层的社会公平感能显著降低其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概率;(4)利益变量对社会下层影响最为强烈,不仅体现在当事件能维护自己利益时社会下层积极参与,更体现在明知事件会损害自己的利益,社会下层也异常积极地参与。 由以上发现得出本文结论:一是从总量上看,利益相关依然是影响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最重要因素,利益冲突引起的维权抗争是我国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基本面定性,因此,维稳的重心在于维权。二是社会下层对社会不公和利益损害最为敏感,有着切肤之痛,而且社会下层有因为利益诉求表达不畅而进行非理性维权的倾向。此外,本文进一步讨论了底层诉求从求“利”的利益型诉求向求“理”的价值型诉求转化所蕴含的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