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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的旅游饭店行业管理制度是在原来的部门管理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二元结构行业管理。相对于部门管理来说,二元结构的行业管理制度具有统筹管理、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合作以及增强企业与其他部门的谈判力等多种优势。但是,在当前我国旅游饭店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旅游饭店企业的市场主体意识不断加强,竞争日益激烈和复杂,以及加入WTO后国际竞争环境和贸易规则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二元结构行业管理制度由于其内在的缺陷,以及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低,逐渐丧失了在行业发展初期所具有的优势,其内在冲突不断加剧所形成了制度疲劳,是我国旅游饭店行业效益不断下滑的主要原因。引入新的行业管理制度,构建新型的旅游饭店行业管理体制是促进我国旅游饭店行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必要举措。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组织领域的变革正在兴起。在行业层面上,行业协会这种社会组织,是市场经济社会结构所必需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西方各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实践经验证明,在面对庞大的市场规模和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时,行业协会这种非官方的行业组织可以发挥协调、自律、服务的职能,弥补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存在的欠缺。 本文在我国旅游饭店行业原有的二元结构管理模式基础上,引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机制,提出适应于当前旅游饭店行业发展需要的三元结构行业管理模式。通过对美国和日本高度发达的行业协会体系在行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分析,以及国内外理论界对行业协会组织所做出的理论性探讨,在考虑到新的行业管理模式对我国旅游饭店行业现状及既有的行业协会体系所具有的路径依赖性前提下,提出在我国当前条件下构建和实施三元结 摘要 构的旅游饭店行业管理模式的战略设想,即依靠旅游饭店行业内的大企业所 提供的志愿性行为作为动力机制,打破二元结构行业管理模式的自增强锁定 状态,实现旅游饭店行业协会生长模式从政府选择向社会选择的适应性变 迁;通过限制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利用委托代理机制培育发展行业协会服 务政府和服务会员企业的职能,构造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相互补充和相互制 衡的三元结构行业管理体系;通过相应的法律规制,避兔在三元结构行业管 理模式中由于非理性行为和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监督失灵或代理腐败等异 变,促使政府、行业协会、旅游饭店企业在行业管理体系中实现互动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