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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数的一半以上,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对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的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于城市经济发展,农村公共产品也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依赖于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一般来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资金和金融机构资金2类,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必须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本文以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化供给主体的理论为基础,对山东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和以及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了分析,并利用1993-2014年山东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金融发展数据,对山东省农村公共产品的金融支持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政府作为供给主体时,除了经济补偿外,还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技术支持等进行非经济扶持。本文通过介绍山东省栖霞市水利联合体的案例,说明了政府、私人联合供给的问题。2.山东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和金融机构,其中,相对于有限的财政资金,金融资金规模大、运用灵活。但是,在山东省支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金融体系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村的支持都存在薄弱环节。政策性银行承担了一些本该由财政资金承担的项目,挤占了本应投放农村公共产品的资金。商业性金融机构迫于盈利的压力,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动力不足,有逐渐淡出农村市场的倾向。农信社等小型金融机构,由农民合作组织向商业性金融机构转变,在为农村提供金融支持方面,不仅无法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反而通过上浮贷款利率来达到合理规避风险的目的。3.通过对2008-201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当前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金融支持,主要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上,对农业科技这类促进生产力提高的所给予的金融支持还存在不足。4.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对于农民增收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运输成本,减少自然风险。另一方面,多数公共产品是准公共产品,需要收取一定费用,抑制了部分农民的有效需求。因此提高其收入水平即增加了有效需求,也就相应的增加了公共产品供给。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与农村公共产品具有正相关关系。5.选取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作为衡量山东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指标,采用协整分析、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山东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金融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形成了协整方程,构建了误差修正模型。实证分析发现,作为衡量山东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指标,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受农村金融转化率边际影响较大,而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以贷款为代表的农村金融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支持速度相对不足。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结果,从调整金融机构职能定位、完善金融运营体系、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山东省农村产品供给金融支持模式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