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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家事纠纷的类型日趋复杂多样化,而调解成为我国处理家事纠纷的一项重要手段。在最高人民法院于近年开展家事审判与工作机制改革中,家事纠纷调解制度是本次改革的关键内容。由于我国缺乏系统的家事调解立法,也无专门的家事程序法,在司法实践中,家事纠纷调解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讨论和完善。本文针对家事纠纷调解制度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展开论述,探索家事纠纷调解制度的完善以及实际运用,期望我国能构建一个能体现民族文化传统、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家事纠纷调解制度。全文除前言和结语外,正文包括三章。第一章我国家事纠纷调解制度现状。家事纠纷调解具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家事审判改革机制的推进,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家事案件的处理作出了一些创新与探索,比如设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庭、引入了合作机制,设立了调解员出具家事纠纷调查报告等。但是,由于制度层面的限制,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缺乏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程序、对家事纠纷的真实情况的不重视而忽视调查取证环节、忽视未成年人利益等不足之处。第二章域外家事纠纷调解制度发展状况及其启示。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司法实践中均十分重视调解制度在处理家事纠纷案件中的作用。其中的一些先进的制度比如,建立专门处理家事纠纷的审判机构、制定专门家事审判程序法、重视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实行调解前置等均值得我国借鉴与学习。第三章优化我国家事纠纷调解制度的对策。讨论家事调解优化建议。提出从制定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程序由调解员独立主持调解同时赋予当事人充分的自主选择权,以家事调查员调查事实的方式加强事实审查,从调解协议内容的可执行性以及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角度出发加强对调解协议实质性内容审查;提议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婚姻家庭编中增设父母教育制度等方面入手,促进我国家事纠纷调解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