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婚姻是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并为当时的法律制度所确认的两性之结合。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一经缔结,就在婚姻当事人之间产生一系列新的人身关系。这一系列人身关系统称为配偶权。配偶权以配偶这一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随着婚姻关系的缔结而产生,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终止。配偶权不仅是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配偶权制度的完善程度,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婚姻家庭立法的完善程度,而且体现了一个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视程度。 然而,我国现行婚姻法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忽视自然人作为个体所应享有的权利,对夫妻之间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也就涉足甚少,并对侵犯配偶权的行为缺乏应有的制裁机制。这种状况的存在不利于建立正常的夫妻关系。因此,通过立法完善配偶权制度并建立有效的保护措施,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重大课题之一,本文拟就此作一探讨。 本文由四章组成。第一章主要介绍了配偶权的基本理论问题,在比较了关于配偶权的各种学说后,对什么是配偶权及配偶权的特征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认为配偶权是指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由法律赋予夫妻的平等地、专属地、互相享有的规定配偶相互关系的、以配偶双方全部身份利益为标的的总括性权利。在分析配偶权内容后,对配偶权历史沿革作了介绍。第二章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配偶权立法的比较,认为我国配偶权立法应借鉴两者的优点。接着第三章从立法、司法实践和现实意义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配偶权制度的必要性。鉴于配偶权的法律保护存在着制度的缺陷,最后一章提出要全面构建我国配偶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完善配偶权,主要应充实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并依据不同的配偶身份利益,设计相应的救济方法。具体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完善配偶权具体内容的措施,并建议建立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此外,刑法和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对配偶权的保护功能也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