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犯罪黑数,又称犯罪隐数或犯罪暗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社会上已经发生但尚未被司法机关获知或没有被纳入官方犯罪统计的刑事犯罪案件的数量。对犯罪黑数的研究,可以了解公民成为犯罪被害者的危险程度,调查公民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程度,可以进一步了解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并且为刑事的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西方的犯罪黑数研究更多偏重于社会学以及刑事政策学的探讨,本文将突破传统的研究方法,重点考察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的各阶段可能产生犯罪黑数的原因,并且结合我国的特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制度)以及治安管理处罚制度,阐述犯罪黑数的产生原因,并且论述减少犯罪黑数所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论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犯罪黑数的基本范畴。从犯罪黑数的概念谈起,具体论述犯罪黑数的分类以及特性,并且将详细论述研究犯罪黑数的意义以及局限性。第二部分阐述当前西方犯罪黑数的研究状况。最早提出犯罪黑数的概念以及最早对其进行详细研究的都是西方的一些学者,尤其以德国和美国的研究最有代表性。因此,分析德国和美国学者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成果,将能使本文的论述更有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将介绍我国犯罪黑数的现状以及有其带来的危害性。由于犯罪黑数不能够统计得出,其只是一个估计数字,只能通过现有统计的犯罪数量并且通过一定的方法估测得到。根据公安机关的统计数字并且结合西方犯罪黑数的理论成果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将呈现给读者我国的犯罪黑数现状。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将探讨产生犯罪黑数的原因。立案阶段犯罪黑数的产生原因主要是被害人不愿意报案以及司法机关的立案不实;侦查阶段犯罪黑数的产生原因则主要是侦查机关破案率低以及其错误撤销案件所致;起诉阶段犯罪黑数的产生原因是由于检察机关对应当起诉的案件作不起诉处理;审判阶段犯罪黑数的产生则是现有法院的某些制度不尽合理以及法官对犯罪的认识标准(即在实体正义标准下)作出无罪判决进而导致犯罪隐案。此外,还将探讨存在于被错误的予以劳动教养以及治安处罚中的犯罪隐案,进一步阐述犯罪隐案的发生原因。第五部分在上文分析了可能产生犯罪黑数的原因的基础上,具体分析减少犯罪黑数的一些具体措施。主要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建议,并且提出减少劳动教养以及治安处罚中的犯罪隐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