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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由医疗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甚至导致严重损害后果的医疗过失行为也常常发生,在此,笔者主要从刑法的角度来分析医疗过失行为,采用比较法的分析方法研究刑事法中的医疗过失行为。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医疗过失概述。医疗过失存在于医疗行为中,是医方在现有医学技术水平可以预防或避免的情况下,违反必要的注意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笔者主要是从过失和医疗过失的概念和渊源阐述,梳理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着重分析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从而对医疗过失有系统的认识。第二部分是医疗过失的理论依据。医疗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业务行为,由医疗过失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属于业务过失犯罪的范畴,而在刑法中的过失犯罪中存在着两大理论:即容许的危险理论和信赖原则,那么研究两大理论在医疗过失犯罪中的运用也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在医疗过失犯罪中,量刑时可适当的考虑容许的危险理论和信赖原则两大理论对犯罪行为影响,以免违反刑法的立法初衷。第三部分是医疗过失的内容。笔者主要是从医疗过失的注意义务、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三个方面来加以论述。在医疗行为中,医师需对患者的生命健康给予高度的注意义务,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的利益,并且,要求医师对于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预见和回避的义务。第四部分是医疗过失的认定。笔者主要通过比较法的分析方法,借鉴日本的医疗水准说以及美国认定医疗过失的标准,再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医疗过失的标准进行分析,进而阐述本文对医疗过失认定标准的一些简单想法,同时笔者认为除了一般的认定标准之外,认定医疗过失时还需要考虑其他诸多因素。第五部分是医疗过失的刑事责任及立法完善。虽然学界对医疗过失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有着争论,但是笔者通过对医疗过失的刑法意义的分析,赞成严重的医疗过失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通过对医疗过失现有立法的缺陷分析,针对医疗过失犯罪提出了一些立法模式、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刑罚上的粗浅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