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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形态分为静止形态和运动形态,法律不确定性在法律的运动形态中表现更加明显。我们认为,立法和司法是法律运动形态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因此,研究法律不确定性问题,可以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解析,我们所指的法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也主要指法律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希望能将这一个抽象的问题具体化。法律不确定性和确定性问题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类似于哲学中的物质和意识问题,我们回答每一个法律问题之前,都要在法律确定性和不确定性问题上选择自己的立场。 在分析过程中,我们先从法律不确定性和确定性关系入手,进而阐明法律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的相关概念,说明两者在法律中的对立统一关系,并且对历史争论和学派观点做一简要梳理。然后,我们从司法和立法的角度,将法律的不确定性因素归纳为主体要素和客体要素,提出对两个方面加以合理控制。最后,我们把法治平衡性和中国法治发展结合起来,落脚于本土法治建设。中国的法治理论应当以中华文化为基础,然而,西方法治思想和中国传统法治思想同样应当得到尊重,一个懂得尊重思想的国家才能产生伟大的思想,而伟大的思想是推动一个国家不断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