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逐渐建立起来,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时代的非债权约束到转轨时期准债权约束的转变。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的改革,为建立新型银企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由于我国采用“增量”改革的模式,银行与企业关系还没有充分实现市场化,政府干预的成分仍然存在。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研究上市公司与银行的关系对构建我国新型银企关系具有指导意义。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银行贷款仍是大部分上市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加强银行与上市公司的合作,使二者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上市公司价值具有积极的作用,为此,本文对银行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
本文从研究我国银企关系入手,回顾了我国银行与企业关系的发展历程,剖析银企关系的制度成因,同时对国际典型的两类银企关系—美国模式和日德模式进行了介绍和比较。然后分别从市场理论、信用理论、信息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以及预算软约束理论对银企关系进行阐述,指出银企关系应该建立在无政府干预的市场交易的基础之上,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会弱化银行对企业的债权约束,从信息、信号和交易费用理论角度解释我国上市公司与银行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必要性。
国外关于银企关系的课题研究论著已经十分丰富,但我国与之相关的文献研究还不全面,受到数据限制,我国学者对银企间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市场反应以及对企业业绩的影响进行的实证研究几乎没有。本文的第四部分利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的上市公司特征,银企合作的市场反应以及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发现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企业倾向于在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与银行贷款相关的信息,与银行建立一般合作关系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大,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较强,且受政府干预的程度较高,与银行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盈利能力较强,虽然系数不显著,但与政府干预指标成正相关关系,且受政府干预的中央控股企业较受政府干预的地方控股企业更易与银行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运用事件研究的方法,发现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披露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后的市场反应明显好于市场平均水平。最后从长期来看,我国上市公司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并不显著,对与银行建立一般合作关系的上市公司而言,受政府干预严重的公司下一会计年度的市盈率较受政府干预不严重的公司下一会计年度的市盈率要低。
本文最后对我国银企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指出我国银行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到政府的干预,银行改革较为滞后,且主办银行制度实施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一个是合作范围窄,与银行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数量少且国有企业占绝大比重,一个是银行对企业的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深入到企业内部在治理结构中建立一种联系和制约机制,导致银企合作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十分微弱。构建新型银企关系关键在于加快银企体制改革,促进市场体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