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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大都通过招商引资来进行,这就涉及了资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折价问题,在这一经营权折价过程中,旅游资源的旅游经济价值如何评估?如何确定一个既能吸引投资者投资需求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理的价格?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综观国外的相关研究,主要采用旅行成本和条件价值法来进行评价,国内主要采用收益还原法。本文通过建立的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评价的指标和模型对景区的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并以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为例进行验证研究。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评价的研究历程、方法技术和应用理论进行了阐释和评述,并对两种最为通用和认可程度高的旅游资源经济价值的评价方法——即旅行费用法和条件价值评估法进行了评述和比较,并对目前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现状进行了评价。 其次,本文对旅游资源经济价值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尤其是对劳动价值理论和环境经济学理论进行了充分的理论推衍,立足于价值哲学提出了旅游资源经济价值定义,即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是指旅游资源能够满足旅游市场主体需求的价值关系的货币衡量。 再次,为了科学的反映出景区旅游资源经济价值的综合性,本文从景区旅游资源经济价值的构成来源角度进行分析,并结合景区开发和经营活动的过程,考虑到景区的旅游资源要素本体的经济价值和景区旅游资源市场收益的经济价值两个层面,最终确立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评价内容、指标和模型。 最后,笔者在对峨眉山风景区的自然地理概况、旅游资源状况及经营管理现状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以已进行过实际市场交易的冠豸山景区旅游资源经济价值为参照物,对峨眉山风景区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进行了评价,通过计算分析和对模型进一步修正,最终得出峨眉山风景区旅游资源经济价值为40.52亿元,与峨眉山景区通过股票价格体现的43.12亿元的市值较为接近。于是,认为本文的理论假设、评价模型是比较科学的,实证验证结果是比较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