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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现于中晚明的署名“李卓吾”的小说、戏曲评点,不仅涉及了当时颇有影响的几乎所有名著经典文本,以及部分流行文本,而且其中有的同一经典文本还出现了多种署名“李卓吾”的评点。“卓吾”之名不再仅仅属于李贽个人所专有,而成为那个时代许多人为推销自己的作品而乐于使用的一个品牌性的“共名”。笔者拟将这一出现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既高峰耸立而又有参差不齐的评点现象,称之为“李卓吾现象”。 “李卓吾”小说、戏曲评点在中晚明的出现,既受惠于当时小说、戏曲文本的丰富及其传播的广泛,也得益于那个时代特殊的文化政策和文化氛围。当时文人们在进行小说、戏曲评点时的心态可以用“自愿”、“自尊”以及“忌讳”来概括。“自愿”心态是当时通俗文学地位有所提高,文人们在传统的方式之外,亦能够接受用小说、戏曲评点的方式来抒情感怀。“自尊”心态主要指在“李卓吾”小说、戏曲评点的文本中,明代作品占了绝大多数,体现了当时人们对时作的时代自尊感。如果人们对自己的时代所创作的作品没有自信心、自尊感的话,他们是不会费心费时地对其加以评点的。而且,如果明人对时作并不欢迎的话,书商们也不会组织评点,并加以出版的。“忌讳”心态对“李卓吾”小说、戏曲评点的影响则比较特别,一方面它使评点家们能够接受将自己的评点冠以不相干人之名;另一方面,则为一部分托名评点者敷衍了事提供了方便。 因为出现于中晚明这个作伪风气浓厚的时代里,再加上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李卓吾”小说、戏曲评点都出现于李贽身后、而李贽著作又曾被焚毁过,所以对当今所能看到的“李卓吾”小说、戏曲评点本的真实性问题是见仁见智,无论持真论者,还是持伪论者都能提出自己的证据,但是这些证据多数缺少绝对的说服力。笔者认为,既然我们现在一时无法找到确切的证据,而它们出现的时代又确实比较特殊,那么不妨将它们看作一种托名评点,至于弄清其真姓实名,只能待之于以后了。当然,即使这些“李卓吾”小说、戏曲评点是“假冒产品”,但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并非同时就是“伪劣产品”。 无论真假,“李卓吾”小说、戏曲评点能够在当时领一时风骚,与它们能够顺应那个时代的时尚意识有密切的关系,这样它们才能投人们之所好,成为市场上颇受欢迎的评点系列。这些评点作品中有针砭时弊的“补世”思想、感悟人生的“扬真抑假”思想,以及令人释怀的游戏笔墨。在“李卓吾”小说、戏曲评点中,对时尚意识的反映有相通之处,也有一定的差异性,反映了当时评点的整体质量与时代风气的变迁,使我们对晚明小说、戏曲评点以及其中的时尚意识的变化能够有更为清楚、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