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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从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确立了“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财政体系,导致中央和地方在财权和事权的分配不对等,中央财政收入得到了提高,而地方财政收入却不断下降,加之国内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城市的高速增长,地方政府的资金缺口不断增大。而我国城镇化的速度加快,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越加迫切,各级地方政府大胆创新,借助城投公司在市场上进行融资,城投债就此应运而生。近年来,地方融资平台所发行的城市投资债券规模也呈现爆发性增长,无论从城市投资债券发行的个数、金额和存量上看,都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由于2008年,中央政府为抵制金融危机的影响所出台的4万亿投资计划,这4万亿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政府为了提升政绩,很多未经核准的项目也争先上马,这也带动了全国范围内近20万亿的投资。这笔巨大的投资,中央政府的出资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可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有限,都想到各种办法进行融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搞土地财政,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资金;二是从银行贷款,借入资金;三是成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可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控制房价,以抑制房地产的快速增长,各大房产公司也开始减缓新建速度,土地价格也随之下降,多地方政府反复抵押土地获得资金的做法难以为继。而银行对政府的贷款也趋于谨慎,导致城投债倍受青睐,发行规模呈爆发性增长,其信用风险也与日俱增。本文通过城投公司自身和地方政府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由于城投公司属性,有独立法人,但是跟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偿债资金来源也多为地方政府财政补助,所以从这两个方面加以分析,能够更加清楚的看到城投债的风险,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城投债发行主体下移、债务规模增速过快、借新还旧的现象频发、盈利能力弱、地方政府财政收支风险大、地方债规模大易造成系统性风险。在风险的防范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建议出台《地方公债法》,让城投债有法可依,法律健全的情况下,城投债才能良性发展;要建立健全的信用评级制度,树立评级机构的公信力,结合国际评级机构科学的评级方法和我国城投债独有的元素,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城投债信用评级体系,客观公正的对城投债进行信用评级,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市场效率;要完善分税制改革,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加强其偿债的能力,从而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加强信息披露,增加地方财政透明度,通过社会公众监测,树立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同时,也能减少城投债的隐性风险;要改变地方政府官员肆意发债的现象,实施连带责任制,谁举债谁偿债制,彻底制止这种盲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