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类社会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法律的范围内,人权也进一步得到尊重。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对刑罚制度进行创新,尝试用最文明最人道的方式对待犯罪人,由此,社区矫正这种新型的刑罚方式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许多国家的刑罚制度已经进入了以非监禁刑为主的时代,一些发达国家社区矫正的人数大大超过了监禁人数,这是人类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
当前,作为新刑罚方式之一的社区矫正,已成为世界行刑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然而在我国,社区矫正却并不为广大百姓所熟悉,监禁刑仍然是普遍适用的矫正方式。我国长期以来以监禁刑为主的刑罚适用模式,既不利于罪犯更好地回归社会,也不利于降低刑罚实施过程的消耗的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于是,在学术界实施社区矫正呼吁声中,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展开了。目前,尽管我国的刑罚制度中也有着社区矫正的内容,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社区矫正无论在矫正对象、矫正范围、矫正方法和效果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从2003年的六省市已经扩大到2005年的18个省市。自推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有了较好的社会基础。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完全可行,也势在必行,必将焕发强大的生命力。因此,立足现实国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我国发展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更为可贵的是,在社区矫正试点推行过程中,我们发现社会对犯罪人的接纳程度不断提高,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重刑传统,强调“以刑去刑”的国度,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对培养社会公民的理性、宽容心态有着重要意义。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笔者对北京市某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文中着重介绍了北京市某区社区矫正基本情况,包括该区开展社区矫正的社会政治背景、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架构、运作管理方式等等。同时。笔者通过深入调查,多次走访社区矫正机构,采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矫正对象的亲身感受,并通过分析该区相关案例和调查资料,对影响我国社区矫正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刻剖析,找出了影响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一些关键问题,即立法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管理体制尚不科学,工作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实施的比例偏低、监管惩罚力度不够等。
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研读了国内外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的众多文献。通过学习领会,融会贯通,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指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从尽快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国家立法,着手建立健全专业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完善考评体制,兑现奖惩工作体制机制等角度着手,破解困扰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的种种难题,从而促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开展。
当前,我国正走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路上,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六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以来1,经过几年的探索,已经掌握了一定经验,获得了一些教训。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区矫正这一舶来品,必然能实现本土化,必然能在中国大地开出具有社会主义民主特色的法制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