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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山西农村面临着自然灾害频发、社会经济凋敝、乡村基层组织混乱、社会秩序动荡等一系列问题。阎锡山政府为解决乡村问题,于1917年开始施行村政建设,在1920年代获得了“模范省”的称号。太原县作为当时施行村政建设的第一批试点县,太原县知事欧阳英在晋祠镇成立古唐自治模范村,并将其打造成全国知名的自治模范村。1930年代,山西省立民众教育馆和太原植社在晋祠地区设立了农村建设实验区,此外由严慎修主持的山西乡村建设会亦在晋祠镇搞起了乡村建设实验。基于此,选取民国时期山西太原县下的晋祠镇为时空场域,以晋祠镇的乡村建设活动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此地社会各界的乡村建设过程,呈现出较为完整的历史赓续景象,打破学界对山西乡村建设研究的固定化认识,更客观地认识山西乡村建设过程,从而作出公允的评价。通过对民国太原县晋祠镇乡村建设的过程路径研究发现,山西的乡村建设有两条线索并行:一是政府主导的村政建设,一是社会团体主导的乡村社会改造活动,两者是一个动态且连续的互动过程。民国山西乡村建设在不同的阶段其侧重点随着政治、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根据其主导力量、建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官办村政型、社会事业型和教育引导型。山西乡村建设的过程主要有以下特点:以点带面,参与主体广泛;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团体参与为辅;以官治促民治;乡建活动赓续不断;注重中西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从制度设计上来看,政府主导的村政建设是一场乡村自治实践,社会团体在乡建过程中提出的多种乡村建设方案为挽救乡村破产提供了可能。从实践层面上来说,山西省是真正实践过地方自治的,且政府、团体动员乡村资源和培养人才的深入程度远远超过其他省份。从乡村现代化角度看,其将现代化民主政治、现代化教育、现代化医疗卫生、现代化生产方式等因素注入农村,使传统封闭的乡村民众体验到了具有现代化因素的社会环境,从无到有,这本身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