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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市场理论认为在有效市场中市场价格能够全面、及时和准确的反映市场信息。有效市场理论建立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之上,要求市场信息被充分披露,并且能够及时的传播给投资者,投资者是理性的,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在获取信息中,投资者没有成本或几乎没有成本,能够对信息做出准确的判断等。经济学家Roberts根据价格反映信息的程度将市场有效性划分为三类:弱式有效、半强式有效和强式有效,Fama将其进行了推广。不同类型的有效市场对于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有着一定的参考意义。若市场尚未达到弱式有效,那么投资者可以通过技术分析发现价格偏离价值的资产进行投资;若市场已达到弱式有效,尚未达到半强式有效,那么通过技术分析预测未来价格走势将会失效,但是通过对市场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可以对投资者有一定帮助;若市场达到半强式有效,那么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对投资者将会毫无用处。在我国债券市场上,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都能为公司或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两者极易被混淆,但他们在依据的法律规章、发行制度、发行人范围、发行价格或利率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等方面存在差异。自2007年我国发行第一只公司债券到2014年年末累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823只公司债券,我国的公司债券市场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但公司债券在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上远远落后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市场需要进一步的发展。2015年1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之前,公司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且主要集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公司债券的年度总成交量和年度总成交金额逐年增加,但是交易却不活跃。在公司债券刚刚推出的一段时间,公司债券的日收益率波动较为剧烈,随着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波动幅度变小。选用2008年1月2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中证公司债指数在交易日的1659个收盘价数据为样本,对中证公司债指数日收盘价序列和日收益率序列进行序列相关性检验和游程检验以判断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有效性程度,通过检验认为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没有达到弱式有效。市场没有达到弱式有效,那么也不可能达到半强式有效或强式有效。公司债券市场没有达到弱式有效,投资者可以利用历史信息获取超额利润。本文指出我国公司债券市场规模较小、公司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公司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数量偏少和公司债券市场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是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有效性较低的原因。并且给出了将公司债券的发行逐步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取消发行人发债规模上限的限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鼓励媒体公众加入到对信息披露的监督中、设立公司债券型基金、推动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规范公司债券市场中介机构行为等具体措施以提高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