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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发展对于社会生产力提升的推动作用更加突出。作为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得到了循序渐进的部署与推动,在此过程中城市作为创新资源与环境的载体,已不断提升自身自主创新能力,但总体上仍面临创新投入少、创新质量不高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亟待攻关等现实困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城市追求科技创新的一种有效方式,只有营商环境达到一定水平,才有可能促使国家获得技术创新优势,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国降低创新依存度的关键之一。中国目前已经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开办、电力获取与施工许可证办理等方面的营商环境水平,为城市科技创新提供了一定的环境基础,但在减证工作、数字政府与区域均衡等方面仍需深化发展。与此同时,营商环境是企业从事创新活动外部环境的综合性体系,随着区域创新体系理论向区域创新生态体系理论发展,作为一类特殊的创新生态体系,在新一轮科技与产业变革中,更加体系性地发展营商环境,有利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阶段的完成,以进一步助力创新驱动战略,促使中国在国际经济竞合中抢占技术制高点。本文基于中国营商环境优化需求与城市技术创新有待提升的重要现实背景,就营商环境对城市技术创新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首先,在梳理和归纳了营商环境和城市技术创新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治理理论和创新生态体系理论等为理论基础,构建了营商环境影响城市技术创新的理论机制。其次,以城市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生态环境与市场环境四个调节性版块要素,城市公共服务、创新激励、金融服务与人力资源四个投入性版块要素为框架,纳入结果型与政策型两类变量,系统地测度并分析了近十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的指数与特征。再次,为研究营商环境体系构成要素有机集聚特征对城市技术创新的影响,针对营商环境生态对中国城市技术创新的影响模式进行组态分析,对案例实践进行必要性分析与充分性分析等实证。同时,为研究营商环境体系间开放互动特征对城市技术创新的影响,实证分析了营商环境对中国城市技术创新的空间效应,分别从整体性和异质性层次出发明确其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最后,结合现实背景并总结研究结论,提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提升城市技术创新水平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中国大部分城市营商环境水平随时间显著提升,但是中国城市营商环境存在多个层面的不均衡问题。从细分维度出发,大部分城市投入性版块四个分项排名更为均衡,而调节性版块四个分项排名较不均衡,其发展状况差距较大。从区域角度出发,一些直辖、计划单列、省会等城市营商环境优势逐渐扩大,营商环境指数呈现东、西、中部递减的特征,营商环境指数增长速度则呈现出东、中、西部递减的趋势。近十年区域营商环境不均衡问题略有加剧,相对于区域间差距,区域内差距是总体营商环境差距的最主要原因,区域内营商环境差距对总差距的贡献度呈现东中西递减的特征。(2)单项营商环境前因条件或其非集不构成城市高或非高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实证得出五种城市高技术创新驱动模式,对于效率引领型城市营商环境,有“效率调节-基建与金融”驱动型与“效率调节-激励与人力”驱动型两大模式,该类组态对营商环境投入要素版块要求相对较低;对于外部性解决型的城市营商环境,有“法治与活力调节-激励”驱动型、“法治调节-基建与激励”以及“绿色调节-全投入要素”驱动型,该类组态对营商环境投入要素版块要求相对较高。单纯靠投入环境的累积和组合难以产生高技术创新,所有城市高技术创新组态中必然具备一定的调节要素,且均有调节要素居于核心地位。营商环境生态触发城市高与非高技术创新的组态具有非对称性,营商环境生态触发城市非高技术创新的四个组态均缺乏创新激励要素。(3)营商环境对城市技术创新的空间作用显示直接效应显著为正,某城市营商环境的优化对该城市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间接效应显著为负,周边城市营商环境提升对本城市技术创新会产生挤出效应,城市间竞争效应大于示范效应。从细分维度出发,营商环境对城市技术创新的直接效应表现为调节性营商环境>投入性营商环境、八个分项中法治环境最高;间接效应表现为,在二分法中间接效应间差异不明显,在八分法中周边城市营商环境对本城市技术创新产生负向空间效应主要源自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四个分项营商环境。从不同区域出发,城市营商环境对本地技术创新的直接促进作用在东部明显强于中西部;周边城市营商环境对本城市技术创新产生的负向空间效应主要源自东部。研究蕴含的政策启示如下:第一、建立营商环境多元合作治理机制,推动创新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应当从意识、制度以及渠道层面出发,保障参与主体的层次性与协同性。第二、发展研发资金与研发人才聚焦型营商环境,从创新过程观切入以提升城市技术创新水平。第三、构建城市营商环境特色耦合模式,因地制宜提升城市技术创新水平,当城市投入要素环境相对偏弱,可以借鉴效率引领型营商环境生态发展模式,如乌鲁木齐、银川、龙岩、济南以及昆明等城市;当城市投入要素相对充盈,可以借鉴外部性解决型营商环境发展模式,如郑州、西安、长沙、南通、潍坊与重庆等城市;对谋求脱离低技术创新水平的城市,则均需重点发展创新激励环境。第四、强调城市营商环境体系整体发展,均衡发展城市间技术创新能力,以差异化政策与考核提升中西部、区域内欠发达城市营商环境,促进正向直接效应;同时通过实地考察与数字平台等多种经验交流方式,增强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示范效应,抑制负向间接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