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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不仅是一个组织实体,更是一种精神存在。大学精神是大学的灵魂,是大学组织特性的标志,是大学之为大学的根本所在。然而,在大学与社会诸因素的多维互动中,大学所独有的精神意蕴却常常受到诸多影响和干扰而发生错位或失位。大学精神的式微,甚至失落是大学发展历程中时常面临的问题。随着大学由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大学在获得前所未有的物质报偿的同时,大学精神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从而诱发了大学的本体危机。因此,对大学精神进行专题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在界定大学精神内涵的基础上,以知识分子与大学的精神共契性为支点揭示了大学精神的核心要素;并通过考察大学与宗教、政治、经济等社会诸因素相互作用的历史,梳理了大学精神演变的轨迹;进而,对大学精神之“守”与“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探讨了大学精神的现实境遇及培育问题。大学精神的内涵是本研究的逻辑起点和立论依据。近代意义上的大学从基督教信仰渊源中承继了信仰教化的使命,使大学在起源上就体现为一种“精神存在”。“精神”的本体论意义在于“精神是自由,是存在的自我超越,是质”。由此,大学精神是大学立足其本性,在自由地实现内在超越的过程中凝聚、体现出来的特质和风貌,是大学的质的规定性。大学与知识分子有不解之缘。在某种意义上,大学的起源与知识分子的精神诉求密切相关。在大学产生以后,知识分子与大学的联系更为密切。知识分子是大学精神的践履者、体现者和承载者,大学是知识分子的社区,是知识分子成长的摇篮。大学与知识分子的精神共契性决定了大学精神与知识分子精神是共通的,表现为自由、独立和批判精神。大学精神演变的历史,实际上是大学与社会诸因素相互作用的历史。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主导性力量,如宗教、政治和经济等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大学,从而使大学表现出不同精神气质。在宗教成为社会主导力量之后,神学信仰与自治是大学与宗教发生作用的集中表现;当政治成为社会的主要干预力量时,大学面临着如何统一国家本位与学术本位的矛盾;当经济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筹码时,大学极端地膨胀了服务功能,充当着服务站的社会角色。大学的本性——学术性与教育性决定了自由、独立和批判精神是大学应“执守”的精神。而大学的资源依赖性和脆弱性也决定了大学 I<WP=4>必须通过“变”以满足社会需要,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从系统论和冲突论的角度来看,大学必须有所“守”,“守”是大学之为大学的根本;也必须有所“变”,通过“变”从社会环境中获得维持生存与发展必需的物质、能量与信息;作为一个组织系统,大学具有的相对开放与适度封闭性决定了“守”与“变”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当今,文化市场化、管理科层化和知识专业化作为时代的主旋律在给大学带来巨大的物质利益和条件改善的同时,也使大学的本性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内在地体现为大学精神的消弭和失落。大学精神失落的根由在于,外部制度存在的弊端不足以为大学精神的守护提供现实可能性;大学人自身的精神放逐,从灵魂深处放弃了守护、彰显大学精神的使命。大学精神的培育需内外兼修。回归知识分子是大学精神建构的实质性要求,制度环境的革新则为大学精神的培育提供了可能的途径。从外部制度而言,民主政治的确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是大学精神培育的社会制度基础;从内部制度而言,大学应夯实固有的制度根基,即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