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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社会公平历来都是崇尚民主的人们的理想和追求。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和延伸,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重要的手段和途径,是社会公平的基础。鉴于教育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二战后,尤其是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学者围绕教育公平问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欧洲国家亦在这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和探索。论文主要以英、法、德及北欧四国为样本,分析这些国家教育政策的演变,以及对社会公平产生的影响。从纵向上看,伴随着“教育民主化”、“终身教育论”和“人力资本论”浪潮的兴起,欧洲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可以划分为战后到70年代教育的发展、70-90年代教育政策的调整、新工党上台以来的社会公平观与教育等三个阶段,并在每一个阶段上呈现出不同特点,战后初期到70年代欧洲各国兴起推进义务教育的浪潮,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公平获得很大进展;撒切尔夫人执政后,将市场原理引进教育领域,教育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社会各阶层教育机会不均等情况恶化;新工党上台后,提出了“第三条道路”和“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理念,教育公平得以深入推进。目前,欧洲发达国家在初中等教育领域早已实现了免费的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机会均等进程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像芬兰等北欧国家甚至在高等教育方面也实现了免费教育。欧洲教育公平的深入推进给这些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双重效果。诚然,欧洲发达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上与我国有着很大的差异,这决定了我们不能把他们的经验完全移植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但他们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生产社会化的历史发展趋势,把推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摆在政府工作的首位,改“社会福利支出”为“人力资本投资”,推动传统“福利国家”向“社会投资国家”转型,兼顾了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两方面的需要,成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水平高、社会安定和谐的“乌托邦”地区。在这个意义上讲,欧洲国家的经验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