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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吸引了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许多不同背景的学者的注意,并加以研究。研究的内容也很广泛,有对犯罪原因的研究、犯罪行为和心理的研究、犯罪预防的研究等等。这说明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源于英国、盛于美国的现代观护制度规定凡具有改恶从善的初犯、少年犯或者其他罪犯,均适用观护法规。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2004年起,在上海开始实行了青少年的观护制度,而上海市的闵行区是最先实行的。本文的研究对象正是这些观护青少年。笔者通过对青少年社会支持系统的描述及分析,来研究观护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系统在观护期间是如何变化的,以及对观护青少年的行为表现有何种影响,笔者会对观护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系统和青少年在观护期的行为表现的相关性进行尝试性地解释。本文一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包括研究背景、研究对象、问题意识、本文采用的方法和本文的研究意义;第二章是文献回顾,主要做了社会支持、国内青少年社会支持和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回顾;第三章是本文的核心概念和解释框架,主要包括核心概念的解释和本文的解释框架;第四章是观护青少年观护期前和期间的社会支持系统,主要是对青少年在观护期前和观护期间的社会支持系统的描述;第五章是社会支持系统对观护青少年再犯罪的预防;第六章就是讨论与小结,是对本文的综合和概括。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认为,在观护期间,青少年得到的社会支持系统有所增加,主要是情感性支持和工具性支持的增加。情感性支持主要来源于家人、朋辈群体和亲戚,其中家人的情感性支持对再犯罪的预防起到最重要的作用。工具性支持的主要来源是亲戚和社工,对犯罪预防也起到一定的作用。而社会支持系统要发生对犯罪的预防作用,青少年主体对社会支持的理解和态度会成为制约或者促进其作用的发挥。因此,社会支持系统的预防机制就是由以上两个部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