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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性企业作为特殊的客户群体,一直是国内商业银行重点营销、积极介入的对象。其相对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较大的资产规模、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宽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均对商业银行颇具吸引力,从而投向该类客户的信贷资金不断增加。但是由于集团性企业自身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陷,在一定的特殊时期和环境下,集团性企业更会凸现较大的业务风险,若商业银行未能及时防范,会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巨额的信贷损失,同时也暴露出商业银行在集团性企业准入、调查、贷后管理各环节以及在授信和担保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蓝田股份、银广厦、农凯、铁本、科龙等事件的相继爆发,就向商业银行昭示了集团企业在给商业银行带来规模经营效益的同时,也随着集团企业关联交易的空前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经营风险。
为了加强集团性企业信贷风险分析和研究、防范其风险,本文试图从交易费用理论阐述集团性企业的成因及其发展,揭示集团性企业的定义,详细分析集团性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特点,根据集团性企业组织结构引出集团性企业的经营特征关联性、管理特征的资本性和行为特征的复杂性,结合我国集团性企业发展的特点,揭示我国集团性企业信贷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危害情况,从而凸现我国加强集团性企业信贷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对集团性企业的风险成因进行进一步的论述,一方面是集团性企业自身诱发的信贷风险,主要包含集团性企业的优势地位给商业银行带来的监管问题、集团性企业自身运营缺陷带来的信贷风险两部分。上述风险给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带来了难点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集团性企业辨别能力不足、信息不对称造成商业银行被动采信、对于集团性企业的第二还款来源缺乏有效的约束、集团性企业授信监控和管理的具体实施尚有难度、贷后管理、风险预警能力有待提高、忽视行业风险、区域风险的整体分析等方面。
为了增强说服力,本文摘引了江苏”铁本”事件的案例分析,通过上述分析暴露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控制集团性企业信贷风险的“软肋”,揭示了商业银行对于集团性企业管理弱化的主要问题。
为了根本解决上述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消化吸收了有关学者的研究理论和成果,提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集团性企业信贷风险防范的相关理论和具体措施,以期对今后商业银行提高信贷管理能力、加强集团性企业信贷风险防范理论和实践提供借鉴。
首先,是加强外部约束促进集团性企业规范化运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社会,加强建设信息社会和舆论监督职能,建立良好运行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集团性企业规范运作,建立广泛的相关联的横向的信用制约机制,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企业不规范的缺信行为,并通过外部监管常规化、制度化来促进企业行为规范。其次,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先进的信贷管理文化:1、建立客户准入制度,万事从源头抓起,对于集团性企业要区别对外,作到“八不宜”。2、对集团性企业的信贷风险防范在于实行集团性企业统一授信。避免企业因为信贷聚集效应而导致的信用膨胀,汇总集团性关联企业,实施集团性企业科学授信管理。以集团为单位确定统一综合授信额进行总量控制,科学测算。在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体业务操作中,注意集团整体授信与关联企业单独授信双线控制风险。3、建立集团性企业贷款主办银行制度,将集团性企业所有信贷业务和信贷管理集中于一家主办行,以避免信息分散造成的效率损失。4、在商业银行整体范围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整体意义上的经营共赢。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集团信息的调查分析,建立与行业研究机构携手关系,建立企业内部人有效对话制度。5、加强关联交易和关联行为的分析和监控,理清集团企业的关联方关系,掌握关联交易的实质及影响,严格限制有明显缺陷的关联客户的融资。6、严格控制集团性企业的担保虚化,通过贷前调查、担保核实等过程,确定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关系,规范担保合同文本,落实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适时采取保全措施,具体操作中实现物的担保优于人的担保,实质是抓住企业的核心资产。7、加强贷后管理和预警制度,建立银行内部部门分设和制约机制。在实施调查、审查、贷后管理岗位分离的基础上,建立客户经理、信贷经理和风险经理三位一体的风险防范制约体制,加强借款契约管理,实行系统联动管理,加强信贷风险识别与预警。8、建立良好的信贷文化和执行文化,以人为本、实现由感性、经验型、关系型的信贷从业人员结构向理性、知识型、专家型的结构转变。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真正实现制度与人的完美结合,在集团性企业信贷管理中展现优秀的信贷文化和执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