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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当前,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国家成为中国全面贯彻和落实“双循环”发展战略,扩大对外开放,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贸关系的重要基石。但“一带一路”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普遍偏低,限制了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双方合作重点领域的农产品贸易,因为产品易腐变质的特性受到的影响更为突出和明显。2017年以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推动实施的《贸易便利化协定》,为中国加大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共同消除隐形贸易壁垒和障碍,释放贸易潜力,实现互利共赢提供了机遇。尤其是2020年以来在新冠疫情席卷全球,逆全球化暗流涌动,俄乌冲突引发全球粮食安全等严峻的国际形势下,加强贸易便利化合作,推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是缩小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稳定国际安全局势,展现大国责任担当,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在充分的汲取和总结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贸易便利化角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一带一路”国家的影响进行探究。首先,基于“贸易规模——贸易结构——贸易质量”的分析框架,以自由贸易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为基础,构建包含生产率和质量生产能力的双重异质性多产品企业模型,从理论层面分析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贸易结构和贸易质量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理,提出六条命题假设。其次,对论文研究中涉及到的“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国家、贸易便利化、农产品、农产品种类以及出口质量等概念进行说明和界定,明确研究的统计口径和研究范围。定量测算了“一带一路”主要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和中国农产品出口该国的质量水平,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一带一路”国家的特征事实进行了定量统计和对比分析。再次,结合理论分析框架和特征事实描述,构建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一带一路”国家影响的计量分析模型,分别采用基于随机效应的引力模型,面板负二项回归与PPML估计实证模型,双固定效应模型及面板门槛效应模型,实证检验贸易便利化指标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贸易结构以及贸易质量的整体性影响、异质性影响和非线性影响。最后,根据理论分析假设和实证分析结论,提出政策性思考和建议。研究结果发现:(1)贸易规模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中国农产品出口“一带一路”国家的规模在稳步增长。疫情期间,贸易规模突破疫情前的高点,且依然有巨大潜力可以挖掘。贸易结构方面:从地区结构看,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地区集中于东盟、东亚、东欧以及中东地区,占中国农产品出口“一带一路”国家83%的市场份额。从产业结构来看,中国农产品出口主要以种植业产品为主,在农林牧渔四大类别中占55%以上。在具体品种结构上,中国农产品出口“一带一路”国家品种数量保持在850种左右,占中国出口农产品总品种数量的90%以上。其中大蒜、苹果、胶合板、香菇等菌类等常年位居前列。贸易质量方面:采用单位价值法测算的贸易质量水平指数显示,中国出口“一带一路”对象国的农产品质量呈现出正N型的波动趋势。(2)贸易便利化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先后经历了中间力量壮大,水平提升;提振两头,最终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整体提升的动态发展历程。受疫情影响,贸易便利化水平小幅下降。随着多国疫情缓解,疫情管控放松,贸易便利化水平在2021年快速回升,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缩小,但目前绝对差距依然较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分项指标依然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性。(3)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规模影响方面:“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规模具有显著的提升效应,但不同地区呈现出异质性特征,其中对美洲和中亚地区影响程度最大。在细分产业方面,畜牧业受贸易便利化的提升效应最为明显。从具体品种看,贸易便利化影响程度最大的是鲜果或果干。COVID-19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一带一路”国家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同时,在疫情防控下,贸易便利化的影响系数显著提升,表明在严格的疫情防控下,贸易便利化指标对于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作用更为突出,也更为重要。(4)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结构影响方面: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于丰富农产品的多样化作用显著。其中一级指标中基础设施对于丰富农产品出口多样化的影响最为明显。贸易便利化水平与我国向“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农产品出口产品种类影响呈现异质性,仅在西欧、中东和中亚地区呈现显著性。非洲、南亚等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贸易便利化提升对农产品出口种类影响不突出。产业结构上,渔业的出口种类受到贸易便利化影响最为显著。在种植业具体品种上影响最为显著的是其他非食用加工品、食用加工品以及坚果饮料作物。(5)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质量影响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质量具有显著的抑制性作用,并受到“一带一路”目标市场国家人均GDP和市场规模指数的调节效应影响,呈现非线性影响关系。在人均GDP和市场规模指数分别突破2451.85美元和0.06302的门槛值前抑制作用明显,突破门槛值后抑制性作用减弱并体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以新冠疫情、逆全球化背景下农林牧渔大农业为视角创新;以所构建的生产率和质量生产能力双重异质性的多产品企业模型为理论分析框架,以主成分分析法、单位价值法、固定效应模型、负二项回归法、PPML以及门槛效应模型综合运用为方法创新;以贸易便利化测算体系优化、农产品范围精准界定和统计精度提升为数据采集及处理创新,尝试为贸易便利化创新研究做出边际贡献。研究结论得出的政策性启示在于:第一,中国需要从基础设施、规制环境、海关环境、电子商务和金融支撑角度出发,加强与“一带一路”主要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合作,为中国农产品出口奠定良好的贸易便利化基础。第二,为全面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中国应从自身出发,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程度,挖掘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潜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升与“一带一路”国家FTA经济效应,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第三,为优化农产品结构,中国应加强跨境电商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大弱势农产品出口扶持力度,动态追踪“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需求结构,形成全面的贸易结构提升战略。第四,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质量的提升不具有促进效应,更应从自身入手,积极引导,苦练内功,引资引智,品牌致胜,努力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向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农业开放合作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