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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因为没有农村的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面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中国的和谐。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兴,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昌;农村稳,则社会安。在三十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农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生活不断改善,民主权利不断加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村容村貌不断改观。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系统内部及其之间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因素。这些不和谐因素的长期存在,使农业成为我国最大的弱质产业,农民成为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农村成为我国最大的贫弱地区;使一部分农民处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境地;出现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这样的状况。这些不和谐因素不仅制约、困扰、阻碍着农村经济繁荣、政治民主、文化发展、生态和谐、社会进步和党的建设,而且制约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全面和谐,影响着全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可见,农村的发展程度与和谐程度,对整个社会的和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成功构建。因此,正确分析、认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在现有条件下努力消除或减少这些不和谐因素,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尊重民权、扩大民主、培育民智,发挥民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找到了二者的战略结合点,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本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这一中心,以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为视角,分三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通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的分析,得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实现农村全面和谐的结论;探讨了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标准;比较全面地分析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客观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第二部分主要从经济、文化、政治、社会以及党的建设五大方面探讨了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存在的不和谐因素,深入而全面地分析了产生这些不和谐因素的原因。第三部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建议性对策。通过本文的研究,以期对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