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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突显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关于县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也深受地方政府所重视。当前,我国各个层级的地方政府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方式不尽相同,水平各有高低,其中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相对薄弱。为此,针对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研究显得极为重要。论文以漳浦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大量文献数据资料和社会调查对当前漳浦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进行梳理和研究。漳浦县确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地位和监管职权,从明晰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产权转让、提供担保以及发行债券、投资等方面对国有集团公司经营进行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管理手段。本文就目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存在国有资产监管范围狭窄,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还存在短板等国资委监管职能弱化的现象,同时还存在监管链条管理不完善,经营预算工作还没有完全实行等问题。导致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监管体制改革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绩效评价制度缺失,缺少高素质的人才等。与此同时,在借鉴我国典型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经验基础上,从强化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效益,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和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根据目前的国有资产监管现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从而达到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质量的目的。文章的创新点在于深入分析企业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利益理论,同时结合国内典型县级国有资产监管发展现状作作为研究对象进一步分析、研究,并根据研究的结果提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企业之间,应建立专业的资产运营机构。文章研究极具探讨性,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当前国有资产监管不力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