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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的联合体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形态的一个构想,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具有着重要的地位。本文从马克思不同时期对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概念的论述中提炼了六个最为主要而且前后保持一致的特征,并将之概括为三重维度进行论述。第一个维度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必须要以发达的生产力作为其前提或基础,人类劳动具有自然必然性,人类想要获得物质生活资料就必须进行劳动,而劳动时间越多,自由时间就越少,而自由时间是人发展的空间,所以为了获得更多的自由时间,必须要有发达的生产力。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达的生产力只能够让资本家占有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所以仅仅靠生产力的发达是不足以使人获得自由的,必须还要依靠其他的保障。第二个维度是生产关系维度,包括国家、所有制以及物质生产问题。在国家问题上,人类社会具有阶级特性,而阶级之间总是处于统治与被统治的对立关系之中。国家始终只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一个虚幻的共同体,但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也对国家提出了进行社会管理的要求,这就导致了国家的两个不同层次。而国家的消亡就意味着国家统治职能的消失而社会管理职能则转入社会之中。在经济问题上,马克思认为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应该采用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与生活资料在联合体成员中分配的形式。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只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够避免剩余劳动时间遭到剥削和掠夺。而社会总产品在联合体中的分配,则应该采用按需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由于采用了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的所有制,所以必要以联合体为主体来对人类的物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马克思认为,只有对物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人类才能够真正揭下社会生活过程的神秘面纱。第三个维度是个人维度。自由人的联合体概念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个人,马克思之前的思想家们讨论的大多是非历史的抽象的个人。马克思对这种抽象的个人进行了批判,认为现实的个人具有这样四个特征:有生命的个人;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个人;社会之中的个人;处于具体、现实、历史的关系之中的个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个人的目的本身就是发展自身的能力。人的能力的全面自由发展只有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才能够最终实现。集体是个人能力自由全面发展的保障,而个人自由发展也是集体中所有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在马克思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理论中,个人和集体能够得到真正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