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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发重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此次新环境保护法被誉为“最严环保法”。“最严环保法”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迈入新的阶段,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随着环保法、水法、大气法、环评法等各项法律的修订颁布实施,对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环境保护的一线执法工作,而基层的环境行政执法不同于监察支队、监察总队,需要直接面对各类复杂的环境信访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本文通过对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大环境,寻求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的改进措施及实施建议。本文应用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使用文献调查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研究环境行政执法的概念和执法依据、实施方式等,通过介绍河口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人文等方面的基本阐述,以及河口区的环境情况介绍,对河口区的环境行政执法现状进行了研究。在地域上,河口区因插花地多、胜利油田、济军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给地方政府的监管及环境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题。近年以来,为做好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相继成立河口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河口区水汽土工作办公室等环保专项部门,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但河口环保分局目前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年龄段出现断层,环境信访量大,以及环境行政执法设备匮乏。从河口区的环境现状中,研究发现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环境行政执法职责划分不清,区直部门之间职责划分无明显界限,单位内部的职责划分不清,插花地多带来的跨区域跨部门环境问题的处理程序依然复杂;二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的数量、基层配置及知识储备不足,在执法过程中专业化欠缺;三是执法强制手段不够,环保部门没有工商、税务等的执法强制手段,强制执行只能依靠人民法院,执行周期长且执行效率低。问题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环境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诸如网格化管理制度、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制度、监察监测垂直制度等提出的环保职责、执法方式都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政府角度对于环境保护执法的投入仍有欠缺,大部分的资金都不能用于环境行政执法建设,导致执法装备匮乏;还有就是环境知识的宣传教育仍不足,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参与度了解度不高。面对东营市河口区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的现实问题,针对执法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根据国家干预理论、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一是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各部门单位应联合联动,确保环保职责落到实处,形成执法合力;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基层人员的执法素质,加大执法资金的投入,改善环境行政执法装备;三是更有效的执法强制力建设,加大环保的执法强制力;四是加强环境的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公众环保意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