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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无论是在立法过程中还是司法实践中都被肆意的进行扩张解释,使该条款有口袋罪的嫌疑。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这一扩张趋势是否符合罪刑法定主义,是否超越了刑罚保障功能的范围,是否有滥用刑罚权之嫌,以及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出路等问题都进行了尖锐的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实际国情给予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存在的合理的空间。由于上述种种弊端,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在实际适用中应当被合理的限制。探讨此问题,在理论上可以不断深化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认识,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中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准确认定。全文共有六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论述立法背景是理解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第一步。首先,深入的分析了我国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立法的理论背景,由于我国的成文立法传统,兜底条款这一立法技术是必然选择。其次,从现实基础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该条款存在的现实意义。第二章对该条款的司法现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研究。首先,研究了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构造,其是由空白罪状和兜底条款两项立法技术构成的。其次,对历次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司法解释进行了整理和介绍,总结出该条款的确有无限扩张的趋势。最后,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具体案件的列举进一步的论证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成为“口袋罪”这一事实。第三章详细阐述了构成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理论困境,主要是从罪刑法定主义、刑法保障功能、刑罚权这三个方面来论述的。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破坏了刑法的确定性以及违反了禁止“事后法”的规定。该条款的肆意扩张也使得刑法保障功能错位,忽略了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调整功能。该条款的扩张趋势也违反了刑法轻刑化,有滥用刑罚权之嫌。第四章就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现实难题展开了分析。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两方面的现实难题:一是司法解释的不合理扩张,司法机关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解释超出了公众的可以预测的范围,违反了体系解释的原则。二是与市场经济相违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开放、平等、自由、竞争,该条款的肆意扩张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第五章阐述了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确该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坚持的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原则。其次,探讨了该条款在司法适用中的范围,也是全文的重点。笔者认为应该明确的范围有:“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第六章,即余论部分,主要探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存废问题。笔者认为,应该逐步拆分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罪名,最终废除该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