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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带给中国的影响是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人民的物质收入也相较以往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贫富收入差距拉大,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难以保证也成为全社会的严重问题,尤其在城镇地区,这种现象更加明显。正因为如此,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公平性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学术界和普通百姓的关注和重视。那么如何提高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性?如何保证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合理利益?已经成为困扰人心的两大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政府根据国外已日臻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和成果之上,结合本国国情,建立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而这其中的社会救助制度无疑就是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利益,提高收入分配公平的重要社会制度。而且为了更好的满足城镇低收入或无劳动能力人群的基本生活,我国在结合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后,于1999年推出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实际意义上给城镇贫困人口带来了切实的福利。
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今已发展近11年,在这十多年的历程中,我国在城镇贫困人口救助工作上取得的成果显著,截止至2009年底全国的低保覆盖人群已从1999年的265.9万增长到2347.7万人,增长近10倍,支出水平和标准也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我们在看到这些成就的同时不能忽视一个问题,即我国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否已经满足收入分配要求的公平原则?
答案显然是需要讨论的,考虑到我国地区间经济水平差异明显,高收入地区高于极低收入地区的年人均GDP近一倍,如此不平衡的发展情况,必然会导致在不同地区的贫困人口所需要的生活成本大大不同。虽然我国中央政府也已经考虑到这一特点,但是由于各省市自行制定低保政策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在对于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等具体细节处没有统一的标准或测度工具,极容易造成区域间的公平性缺失。另一方面,即使是同一地区在制定保障标准时同样存在随机性,并没有一个较好的测算模型进行估算保障标准,那么在经济波动比较频繁的时期或者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人群之间,也会造成在纵向上的不公平。
基于找寻以上问题的最佳答案,本文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手段,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加以分析和研究,并针对其现在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改革措施。
首先,对于我国横向的公平性分析,本文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探讨,一是区域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的设定:二是区域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资金筹集的来源;三是区域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的设定。对于第一个问题,主要基于各地区的保障条例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并且总结归纳出区域间的保障对象区别。在讨论后两个问题时,本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年度数据,利用多元回归模型预测中央财政拨款和保障标准的最优结果,并与实际情况对比,从而提出改良的方向。
其次,在对于纵向公平性的分析中,本文利用上海市及当地塘桥街道的低保数据,从时间维度和收入层次两个角度进行测度。一方面通过时间序列模型进行预测分析,对于局部地区实际保障标准的设定提出改革方向。另外,根据塘桥街道低保人群收入数据进行简单的对比,发现由于单一标准造成收入层次变更所导致的贫困陷阱问题,对保障政策提出更加灵活性的要求。
根据以上的分析和研究,本文认为,政府首先需要对保障对象进行严格的限定,避免不同区域间的保障覆盖面不公。其次应当在建立一个完善的测度模型基础上,考量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生活支出等因素,对保障标准进行估算,并且对低保制度及其配套政策灵活使用,减少贫困边缘人群的相对收入层次下降情况。另外还需强调各级财政分担资金来源职责,根据地区间的具体情况承担财政投入。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够更好的改善贫困人群生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