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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致力于引进西方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同时,由于缺乏对我国的刑事司法语境的具体而深刻的考察以及对现代西方刑事司法语境的实证性研究,使得人们对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的了解是不充分的。而随着我国的刑事法治进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刑事司法理念的需求日益凸现。当代刑法学人已经认识到了实用主义法学方法之不足,于是学者开始出现了一种理念化的研究趋势,目前各类刑法学研究论著关于刑法理念的成果昭示着我国刑法学界的理念研究正在走向一个新阶段。如何构建现代化刑事司法制度这样的尖锐课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回避。本研究正是对以构建刑事法治秩序为核心的现代刑事司法理念所进行的尝试性探讨。 今天的中国正在走向现代化,作为中国历史上影响力非同小可的国家工具——刑法,在此时代背景下,必须进行现代化变革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融入文明进步的世界潮流。中国刑法现代化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既需要进行制度层面的创新和司法运作的变革,更需要有精神上的超越和理念上的重塑。文章选取了“刑事司法理念”问题作为理论研究的实践映射,解决实践中我国刑事司法过程的问题,是本文写作的出发点;而实现法治社会里刑事司法理念与刑事法律制度的和谐互动,并使公正与效率、自由与安全这些人类社会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平衡,则是本文写作的最终目的。 文章表达的主要思想是:理念首先应当先于制度。制度之构建须有理念支撑。推进现代刑事法治,既要重视制度构建与制度创新,更要注意发掘、培植与发展现代刑事法治理念。立法远非法律的全部,更不是法治的代名词。刑事法制现代化首先是人的刑事法律理念的现代化,是作为现代社会主体的广大公民现代理念的建构、塑造和完善。因此,为了实现刑事司法目的,法律工作者头脑中必须有一幅详尽的蓝图,以便在他们发现法律规则、解释法律规则并将法律规则适用于判案的时候为他们提供指导。除了精英话语之外,对民众理念的引导与塑造也非常重要。中国刑事法律的现代化,不可能仅凭一组细密的具体法条规则外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除此之外,还需配加上亿万中国人的价值、理念、心态以及行为的感应,并把这些熔铸到他们的基本人格与行动中去。 另一方面,先进制度也能推动理念的更新,我国刑事法律中借鉴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一些制度起到了这方面的作用。因此,现在仍然需要启蒙,倡导和推动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并希冀做到:探索在限制国家治理权力的同时,寻求提高国家善治能力的适当途径;在保障民众人权的同时,寻求提高保护社会秩序的适当进路;在对犯罪人进行刑罚惩罚的同时,寻求唤起民众对刑法规范的忠诚。 在文中,还论证到,随着民族国家在向现代进化的过程中,国家也逐步的学会了如何通过法律从“治理”到“善治”。在这一过程中,刑事司法理念作为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实际运作的理论基础和主导的价值观,并非绝对、单一的而具有相对性和多元性;并非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宪政、罪行法定及其司法化、疑罪从无、刑法谦抑、人道、司法理性等现代理念将会以渐进的、多元化的方式逐步影响社会,这也是构建中国现代刑事司法的基本路径和必然选择,也是最终形成为中国的“刑事法治”精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