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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第诗是产生于士人参加科举考试并落第之后的一类诗歌,在唐代,落第诗既是落第者在大志难伸之际,排遣内心痛苦之情的一种方式,也是亲朋好友劝慰落第者的一剂良药。根据作者身份的不同,落第诗可以分为落第自题诗和慰人落第诗,前者又可以分为落第书怀、落第赠人、落第留别三类,它们各自展示了丰富的情感世界。落第书怀诗中的情感可以概括为愁、羞、愤、悔。落第赠人诗中有两类比较重要,一类是赠友人的诗,用以表现友谊的珍贵;一类是赠主司或名流的诗,希望他们可以对自己加以援引推荐。落第者离京时,在分别的场合,友人的送别诗多于落第者本人的留别诗,前者的主要情感倾向是对落第者进行安慰、鼓励。各个类别的诗歌表现的感情时有交叉,而随着唐代前后时期社会环境的变化,落第诗的感情基调也发生了变化。落第诗的艺术优长主要体现在:哀婉感伤的整体风貌、多元艺术风格并存、比兴手法的普遍使用。落第诗的艺术局限主要表现在部分诗歌依据固有的模式创作,以及相同典故、意象的反复出现给人造成陈陈相因之感。落第诗中的景物描写比较零碎,但往往融合作者思想情感在内。落第诗中的典故有正面性典故和负面性典故,作者在使用的时候都进行了适当的引申和发挥。典故使用的局限是负面性典故过多造成了雷同感,也使情感过于悲苦。唐代落第诗的作者很多都是下层寒士,他们容易受到势家贵族的打击和排挤,科举中也有很多因素对他们不利。很多下层寒士在落第诗中表达了怀才不遇之情,并对造成他们不遇的原因进行了批判,特别是批判了唐代的荐举制度和势家贵族干涉科举的行为。很多落第诗称赞了寒士的贤能,并为其不被赏识而感到惋惜。落第诗中不遇情感的表达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是由封建时代士不遇产生的根本原因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