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社会组织经过30年历史发展,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日益重要的主体力量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现阶段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就是社会组织,现阶段社会建设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因此我们需要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进行深入研究。近年来,长宁区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初步形成了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各类社会组织在长宁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社会组织建设在系统规划、方法创新、政策引导以及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薄弱环节。为此,要根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要求,来研究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本文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梳理分析中央、上海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相关的政策,重点对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情况进行研究,通过理论梳理和实例分析,总结了近年来长宁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些列有成效的做法,同时找出目前存在的瓶颈问题,借鉴上海市其他区县及国外成熟经验和做法,解决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不够,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等问题。本文认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困境有以下原因,其中政府方面的原因是对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在体制机制方面缺乏顶层设计以及内部缺乏工作合力,当然也有社会组织自身的原因,包括对政府比较依赖、独立性不够以及缺乏专业性人才等等。本文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在体制机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二是提高社会组织自治能力和服务能力,三是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模式和机制,四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和综合引导,五是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六是通过党的组织更好的凝聚和引领社会组织。希望通过以上这些措施,能够更好的引导社会组织的参与到社会治理,平稳有序的度过社会转型期,促使政府职能转型,从全能政府变为有限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