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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共服务型政府已经被确定为中国政府改革与发展的最终目标。这促使了全国各地,包括中西部地区的各级政府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实践。但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在根本上受现代化状况和政治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制约,也即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如果说沿海都市地区的现代化水平已达到一定高度,初步具备了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件的话,大多数中部地区城市目前还不完全具备这样的要件。但是,中部塌陷的现实与崛起的历史任务以及突出的公共供求矛盾要求中部城市加快这一建设。在不具备充分条件的情况下,如何适时适度地开展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中部城市必须面对的现实。笔者认为,通过理论和政府实践创新,在结合政府发展理论,借鉴项目管理理念,通过构建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逐步推动中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逐步完善条件,最终推动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实现,是中部城市在转型期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选择。
政府发展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发展变化的一个调适过程,政府形态和工作机制等会随着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发展而不断变革。至于变革的程度、方式和途径等则在很大程度上由经济与社会发展变化的现实状况来决定,而不能简单模仿和照搬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现成经验。前者属于政府发展的普遍性,而后者属于政府发展的特殊性。就中部地区城市政府而言,其经济与社会现代化发展阶段的特殊性、所面对社会发展的特殊要求与特殊的公共供求矛盾,决定了其政府发展只能结合现实走自己的道路,那就是在坚持追求全面建设高质量公共服务型政府长远目标的前提下,暂时现行强调构建项目导向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并由此为基础逐步创造条件,最终推动一般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实现。
所谓“项目导向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相对于那种可以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能力较为充分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政府而言的,是在客观条件局限的情况下,对社会广泛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公共需求“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府,是在公共服务覆盖面和满足公共需求程度方面有限度的政府。这一概念着重强调政府公共服务选择和提供方式与完全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不同。前者强调公共服务的高覆盖、全方位和基本满足公共需求,而后者强调依据项目的形式选择并有限地、局部地重点满足。这里的“项目”,并非简单指经济建设项目,而主要指的是政府为社会和公众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是为了尽可能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而进行的重点和专项服务。所谓项目导向,在这里主要强调政府在选择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的类型和种类以及提供方式上,要根据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民众生活需求,结合政府能力和社会发展现实,将多元化、多层次化和动态化的公共需求,依照轻重缓急逐步提供。项目导向的意义在于,促使政府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彻底扭转传统好高骛远而忽视现实条件的“口号加运动”公共服务模式,而采取务实的、切实可行办法。集中有限资源专项解决社会问题和重点满足公共需求是其典型特征。建设项目导向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中部城市转型期政府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和现实选择,是稳妥推进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
本文共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导论,重点介绍了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综合分析了已有的研究文献,并确定了研究范围、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等等;第二部分通过对中部地区城市的战略地位、转型期面对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对中部城市的重要作用的描述,说明了转型期中部地区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为进一步研究做好铺垫;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了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所必需的客观要件以及中部地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供求矛盾现状,找出中部地区城市现代化状况与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客观要求之间的差距和不足,从而得出结论:转型期中部地区城市还不具备建设完全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件,而通过建设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逐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民生多元化的公共需求,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创造条件,并最终实现政府形态的升华是其现实选择;第四部分在对公共服务型政府与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找到二者的结合点,分析了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对中部城市的适用性和限度,提出提升政府项目管理能力是中部城市政府的当务之急;第五部分以郑州市为个案,研究中部城市如何建设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在对郑州市剖析的基础上,提出郑州市建设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的相应对策,即在既有政府组织框架和宪法规范内,以项目理念完善政府组织、以项目为导向选择政府公共服务内容、以项目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这是郑州市转型期建设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第六部分重点研究了郑州市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做法在中部六省城市推广的逻辑思路、路径选择和注意事项等。这是本文研究的落脚点。
总之,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中部地区城市在现实压力面前以积极态度所做的一种被动性选择。这一模式对中部崛起和国家总体均衡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转型的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在既有政府框架内,通过构建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为政府的长期发展和建设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是中部地区城市政府阶段性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与社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中部地区城市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以及社会的进一步分化和整合,中部地区城市项目导向的服务型政府最将会被完全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所替代。届时,中部地区将在中部城市服务型政府的带领下走出“中部塌陷”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