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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作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是一个特殊群体;目前,世界各国都对残疾人士予以高度的重视。澳门特区政府以及社会也高度重视残疾人士的权益,为残疾人士提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教育、医疗以及就业服务等一系列的康复服务政策及措施。 本文从心理学的角度,以一般生活状况问卷、总体幸福感量表(GWBS)、症状自评量表(SCL-90)为依托进行数据收集与处理,找出本澳残疾人的心理健康状态和幸福感的各种影响因素以及心理健康状态和幸福感的相互关系。 经研究分析,总体幸福感可以归纳为对健康的担心、精力状况、生活状况、心境状况、情感行为控制、情绪状态六个层面;澳门残疾人士在对健康的担心、心境状况、对情感以及行为的控制几个层面上的幸福感显著低于与健全人士。 轻中度残疾级别、致残时间为6-10年、自理能力高、家庭人际关系好、接受过康复治疗、社会残疾人士福利以及法律服务的残疾人士有较高的幸福感。 本澳残疾人士的心理健康水平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是距离健全人士的心理健康水平仍有很大差距。没有接受过康复治疗、四级极重度残疾、致残时间为5年以内、高中以下学历、独居、接受家庭供养的残疾人士的SCL-90量表得分在所有残疾人士中较高,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应予以重点关注。 残疾人士总体幸福感会直接影响其心理健康状况,残疾人士的心境状况因子、情感行为控制因子、情绪状况因子得分越高,心理健康状况越好。 本研究有利于把握社会生活中相对突出的矛盾和极待解决的难题,为政府部门完善残疾人士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数据参考,对社会、对家庭以及澳门所有的残疾人士都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