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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夫˙弗莱彻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伦理学家,他的境遇伦理学对于伦理学的发展影响巨大。本文追溯了境遇伦理学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及文化思想渊源,对弗莱彻境遇伦理学进行系统研究。弗莱彻的境遇伦理学源于基督教伦理学,但实际上却承袭实用主义衣钵,在漫长的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对弗莱彻的境遇伦理学进行了分析与批判。从唯物主义的立场指出:伦理学作为上层建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只有满足时代需求的伦理学才能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在现代社会,基督教律法主义将基督教戒律神圣化是不合时宜的——诚如弗莱彻所指出的,弗莱彻意识到这一点并致力于纠正它,提出了在爱的原则下用境遇的方法解决道德难题,试图兼顾道德决断的灵活性与原则性,既避免了律法主义的僵化又力图遏制反律法主义的任性,体现了以人为核心的道德人本主义和中道性质,并且强调了公正的价值,促进了基督教的世俗化和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对我们的日常道德选择具有启迪意义。但弗莱彻境遇伦理学同样具有局限性。弗莱彻并非是一个自觉的唯物主义者,他不能用唯物主义的眼光看待基督教的戒律、规范甚至律法。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来看,基督教的戒律、规范以及律法,也是从无数道德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精华,是人类经验的结晶,尽管它们不是绝对真理,却是对道德规律的初步把握,对这些内容的全面否定是不明智的。此外,上帝之爱的空泛性、忽视手段的道德性、无视道德的情感性、过度依赖人的道德觉悟等使弗莱彻境遇伦理学落入道德相对主义的窠臼,在面对具体道德困境时无法给出清晰的答案。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集体主义境遇伦理及解决道德冲突的一般程序,这是弗莱彻境遇伦理学给我们的启示。我们认为,弗莱彻的境遇方法无法解决道德冲突,道德抉择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确牵涉其中的道德主体,将其尽可能列举出来,并分析每个主体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是分析决断所牵涉的多元价值,用本利分析的方法来权衡利弊,以此预知方案实施的后果,然后选择最值得、能达到更多收益的方案去行动。最终达到道德冲突的解决、道德困境的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