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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在当前倡导司法和谐的大背景下,执行和解成为了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常见方式,能有效化解矛盾,排解纠纷,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但民事执行和解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我国立法目前没有给予充分重视,执行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正处于混乱状态。在“执行难”成为社会问题时,执行和解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因此有必要对民事执行和解制度进行研究和完善。本文采用调查实践、比较法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实际运行当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以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现状作为切入点,介绍了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实践运行中的困境,从中提出执行和解的效力、执行和解的担保等突出问题;以立法、当事人、执行机构的角度分别对民事执行和解制度运行困境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了不是某一具体问题或是单个原因能够造成民事执行和解的运行困境,而是各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对于如何消解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实践困境,结合《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六稿)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本文贯穿一条思路,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不但要从理论上注重对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研究,更要结合实践来完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