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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作为全球企业最常见的长期激励形式,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以股权为纽带建立起一种激励约束机制,二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代理成本问题。良好的股权激励对改善市场运行的微观基础发挥积极作用,使得整个资本市场的价值链更加牢固,不过,要想确保其顺利实施一定需要依靠增加公司经营效益来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互动。然而,在股权激励获得可喜成绩的同时,其问题也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股票价格与激励对象报酬间的相关性很有可能让人利益熏心,造成高管在进行激励计划安排时以牺牲股东或其他利益所涉者为代价来谋取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常发生。有些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显然不科学,行权比例高的超出想象,行权价格低得离谱,行权条件异常宽松。更为严重的是,经营者在更为可观利益的驱使下,实施更为激进的做法,譬如依靠大刀阔斧并购达到公司短期业绩飙升的目的,或者通过盈余管理和会计舞弊等手段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等。实践证实,完全依靠股权激励制度并不能根治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公司管控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以及缺乏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管理者有机可乘,以不顾公司长远利益为代价来最大程度谋取个人私利。本文以海信电器的股权激励为例,对海信电器管理层在股权激励草案公告日到最后行权日之间可能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研究,通过梳理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观点,运用事件研究法等进行案例分析,从股票价格、会计业绩两个大的方面对海信电器管理层在股权激励中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分析,同时在分析过程中运用SPSS软件进行验证,发现海信电器股权激励中存在草案公告日和行权日的择时倾向、机会主义盈余管理、选择性信息披露、业绩考核虚设门槛等问题。管理层之所以会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当前的股权激励机制更多地关注奖励而轻视了惩罚与管束,催生了公司管理层的舞弊行为,诱发其不顾审慎性原则及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从而带来巨大隐患。对此,文末从股权激励设计层面、监管层面等提出了些许建议,以期望更为切合实际、有效地编制股权激励计划,在此基础上对股权激励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强有力约束,使其对管理者充分发挥激励效应,与此同时还能保证投资人与其他利益所涉者不会遭受利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