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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省在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的大背景下,交通运输建设也将乘风而起,进一步加强建设,提高资金投入,为实现交通强省做贡献。然而,交通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工程变更随意、标的内定、非法挪用建设资金等不合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如何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实现合理建设、高效建设,已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化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流程,预防权利滥用和职务犯罪,完善财务制度,弥补政府部门内部控制方面的缺失,财政部在2012年12月12日,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至此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缺失的状况得以终结。本文从国内外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研究现状入手,第一章重点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路线等方面进行阐述。第二章讲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含义,对其概念、原则及必要性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对本文所涉及的内部控制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第三章首先对当前H省省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概述,对其内部控制过程中所涉及的规章制度、控制方法等现状进行描述。第四章在对H省省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实地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发现对H省省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诸如内控作用认识不足、项目预算控制不全面、项目变更随意性强、缺乏有效沟通等问题,并进一步分析出现这些问题是由于“三权分立”不规范、内控缺乏统筹规划、项目建设单位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主动控制与事后控制的缺失等原因。第五章是在对H省省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针对H省省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四项优化对策建议,一是强化内控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二是合理规避风险,将概预算与招投标实行全过程控制;三是规范审批,充分利用“四方联测”控制工程变更;四是完善沟通机制,提升信息传递效率。第六章即结论与展望,对前文论述内容进行整体回顾与总结,重申本文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