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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级社是制定船舶的质量规范,并对船舶进行检验,向其检验的船舶发放船级登记证书或者确认已发放证书的一种民间社团组织,船级社传统性质的特点表现为“非营利性”“第三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航运业和各国造船量的不断攀升,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船级社在船舶检验等方面上却有所松懈。根据传统观点船级社很难承担责任,但这样的观点在海难事故逐渐增多的今天却难以让人信服。 近十几年欧盟海域频发的海上事故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这些事故给欧盟上下带来了极大的震惊,欧盟难以再次承受这样的损失,因此,欧盟通过指令、条例等形式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决心整治欧盟区域内船舶检验领域的各种不良风气,以达到保证海上安全和污染防治的目的。 欧盟对船级社制度的改革内容主要是加重船级社的责任,加强欧盟对船级社的管理,在欧盟区域内形成集中管理的局面。而其中最关键的部分在于责任的设置,欧盟对于船级社的责任设置是多方面展开的,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各个领域,这些改革措施既考虑了保护受害者利益,也考虑了船级社的自身承受能力,在各种价值中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平衡。另外,在构建船级社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欧盟设置的船级社认证制度也加强了欧盟区域内船级社的互助和竞争,通过信息共享,资格互认的方法更加强化了欧盟对境内船级社的了解和控制。 本文则是重点介绍欧盟指令和条例中所规定的船级社的各类责任,以及欧盟法律规定对于中国船级社管理的借鉴意义。本文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船级社的概念和产生背景以及法律性质,为下文的法理分析铺垫基础;第二部分则是重点介绍欧盟法下船级社的各类责任,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三个方面,并分析每个制度设立的意义,了解欧盟逐渐加强对船级社控制的过程;第三部分则是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通过理解欧盟船级社责任体系的构建目的,为我国船级社提出一些借鉴性建议,以弥补中国船级社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