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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5年实施大学收费制度以来,开始出现了贫困生这一群体,他们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入学难,国家针对贫困生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救助政策,在救助政策下许多贫困生接受了高等教育。现在,经济日益发展,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贫困家庭与非贫困家庭差异日益减小,国家的救助范围扩大,对于高校如何评选贫困生出现争议,教育救助政策实施的公平性是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救助公平和教育公平两方面,社会上呈现的贫困大学生缺乏诚信意识、感恩意识等问题,政策实施出的发点是利民惠民,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教育救助政策实施效果。因此,本研究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三所高校为研究对象,对教育救助政策实施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全文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明问题的缘起,研究目的与意义,以文献综述的形式,总结梳理了国内外教育救助政策的相关研究。第二部分,对教育救助政策实施现状进行实地调查与分析,从受访高校与学生的基本情况、政策实施情况、受助后学生情况等三方面来展现目前哈尔滨市高校教育救助政策的实施现状。第三部分,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教育救助政策实施中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实施中相关工作人员主观性干扰问题;二是学校在评选与发放过程中公平性问题;三是学生求助时心态与受助后心理问题;四是社会上新兴的信贷形式影响消费方式问题。为此,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与贷款还款时间延长导致学生产生懈怠心理、社会环境影响救助、高校注重资金发放而缺乏后期监督、学生不珍惜无偿救助资金等四大因素有关。第四部分,主要从政府、高校、学生自身等三个层面入手,提出政府重视救助工作、高校实施注重成效、学生加强自助能力的对策和建议,完善高校教育救助政策的实施。本研究认为,教育救助政策的实施对贫困生接受教育,促进发展有重要意义。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重视救助工作,加大对贫困生的精准救助。高校是政策的执行者,在实施政策发放救助资金时,应重视后期教育。学生自身的自立自强对脱贫有重要影响,国家和学校等外部救助只是一时缓解经济压力,如何学习本领,改变贫困状况需要自己努力。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重视救助工作,高校认真负责实施,为学生减轻求学后顾之忧,只有政府部门、高校、学生自身共同努力,才能优化教育救助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