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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农业产生、发展相伴而生、共同发展,我国确立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改革开放的目标后,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逐渐分离,并向着不同方向不断发展。1994年,我国成立了专门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即“农发行”,旨在通过办理粮棉油收购贷款、综合开发贷款、农业扶贫贷款等手段来具体执行政策性支农、惠农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本着“敞开收购”、“不打白条”的政策要求,在支持农副产品收购、稳定农产品收购价格、促进农业生产的同时,进一步使我国农民增产、增收得到了保证。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上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拓宽业务范围”;2006年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2007年的“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指出:“进一步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这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要求为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文章以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走访各统计部门,采取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得相关数据,并采用宏观总体与微观个体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等多种研究方法对伊春市的农业政策性金融问题作了系统性的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的对策及建议。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在概括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功能、现状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对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现状的深入分析,得出加快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对完善伊春市的粮食购销体系、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以及林权制度改革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通过对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自身存在的多层次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得出应在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融资机制、信贷管理、内部管理、治理结构、利益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和业务范围等诸多方面作出一系列相关调整,加快改革步伐,促进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深层改革。其次,通过对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实证研究,得出在欧洲、美国、日本等经济十分发达国家及地区,在其高度繁荣的金融背景下,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农业发展和金融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相同,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农业生产、运行中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通过分析它们成功运行的模式,为伊春市乃至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供借鉴的规律性认识和经验。再次,提出完善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对策及建议,主要从健全法制、业务拓展、完善相应调节机制、强化监控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几个角度提出具体对策,从而促进伊春市农业政策性金融及种养殖业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