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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基础与核心,更是政府工作成败的关键。现行的行政决策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而存在民主化程度比较低、决策过程失当和风险性比较大等缺失,这不仅使政府工作效率过低,而且可能破坏生态平衡、毁坏农业生产、影响经济发展;甚至危害人类生存与繁衍、危及国家安全。在这些方面我们是有惨痛教训的。 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自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以人民为出发点和归宿,其核心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除了人民的利益,其本身没有任何特殊利益。中共十六大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新的一届领导层又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治国方略。所有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伦理原则的真实体现。行政决策“以人为本”,指的是任何决策都要以人为中心,把满足人的需要,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工作放在首位,给人以生命层面的终极关怀,珍视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行政决策“以人为本”,发扬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继承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精髓,坚持了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辨证统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条社会主义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行政决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做到决策目标人性化,决策主体群众化,决策程序民主化。这样才能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才能有效地降低决策成本、提高决策效率、规避决策风险。 “以人为本”的行政决策的作出,决策领导的道德自律是前提,决策领导的他律也必不可少,监督机制的健全是重要环节,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是保证。但人民群众的切实参与是人本决策的基础,“只有当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把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才能取得完全的胜利”(列宁语)。